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酒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原标题: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酒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酒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酒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决定酒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下旬在酒泉召开,会期四天。
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酒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酒泉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其他。
- 2017-11-29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 2017-11-29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
- 2017-11-29兰州市兴起徒步热 3000人大军金城公园健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