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生态治水 以河长制促“河长治”
原标题:生态治水 以河长制促“河长治”
记者 陈思侠 通讯员 胡继龙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系统治理,综合发力,切实把保障水安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主要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面建设活力小康生态魅力幸福酒泉创造和谐的水环境。”这是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康军在巡查讨赖河金塔段、金塔县鸳鸯池水库、金塔县金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后提出的要求。
康军多次强调,各级河长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河活动,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要切实抓好源头治理,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规范化管理,确保各类防护设施、措施到位。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酒泉河流湖泊水系综合治理、维护青山绿水的重要举措,对加强河湖监督保护、统筹河湖开发和利用、改善水质及河道两岸群众生活环境意义重大。
目前,我市河长制工作已全面启动,由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和河湖库巡护人员组成的河长组织体系已经构建。全市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市级、县级、乡级工作方案,涉及全市辖区内的河流、湖泊和洪水沟道共147条(座),覆盖7县市区65个乡镇;设置市级总河长2名、市级河长7名、县级总河长14名、县级河长127名、乡级河长391名。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初步建立,各级河长已全部上岗熟悉工作,并陆续开展巡河和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的要求,全市共设置各级河长公示牌385块。
在加快“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上,市、县两级水务部门积极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对河湖基本情况进行前期摸底调查,并针对辖区内不同河湖管理的实际情况,围绕河湖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基本情况,认真开展一次基础工作调研。在《“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印发后,市、县水务部门和技术支撑单位在梳理河湖存在问题和相关涉水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因河施策,加紧编制市、县“一河(湖)一策”方案,近期将完成方案审批。同时,乡级“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也有序推进。
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以河长制改革为契机,结合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防汛安全工作、划界确权调研、河道采砂整治等,加大河湖督查力度,协调解决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显著成效。今年7月,市水务局筹措资金30余万元,对北大河酒泉城区段倾倒垃圾频繁的河岸进行围挡,共安装围栏近3公里,围栏河段倾倒垃圾的问题基本解决。同时,清理违法占用河堤行为,收回并硬化了被占用多年的北大河桥头河堤。筹措300余万元对全市43座水电站加装生态流量下泄实时监控设施,有效保证了生态基流。各县市区修编的主要河流采砂规划已经同级政府批复,河道采砂和监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至目前,市级总河长巡河2次,市级河长巡河9次,县级总河长巡河7次,县级河长巡河17次。
“治水管水事关全市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河长巡河为新的起点,结合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划界确权调研、河道采砂整治等,履职尽责,坚决打好治水兴水攻坚战,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河畅水清的目标。”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总河长、讨赖河(酒泉段)、黑河(酒泉段)河长都伟在巡查调研讨赖河、黑河时,重点巡查了水域岸线管护、河道治理、采砂整治、水质监测等工作。
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河长制专题工作会议,主动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重要举措,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各项保护措施落实。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流巡查保洁、河岸整治、河道清淤、河道采砂管理等工作,全力改善各条河流的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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