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1人1单位分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17-08-04 10:02
来源:中国甘肃网-陇南日报 编辑:陈骊文(实习)
原标题:我市1人1单位分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中国甘肃网8月4日讯 据陇南日报报道 (记者 姚琴) 近日,全国妇联表彰了一批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其中,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蔡丽琼荣获了“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康县公安局户政服务大厅荣获了“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是为表彰积极为国家、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妇女团体和个人而设立,旨在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状态,促进经济发展、带动社会就业、推动技术创新、创造经济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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