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出台
原标题:《甘肃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出台,到2020年—— 80%的乡镇卫生院要建中医馆
中国甘肃网8月1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赵万山)省政府日前印发《甘肃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
2020年所有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
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每个市州设置1所市州办中医(民族医)医院且80%以上达到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标准,每个县(市、区)设置1所县(市、区)办中医(民族医)医院且85%以上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所有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各西医临床科室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室;60%以上的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和中医妇科。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7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8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
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基本形成一支由250名省级名中医、500名以上基层名中医、2万名以上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为主和超过1万名的“能西会中”乡村医生、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为补充的中医药人才队伍。
支持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
鼓励社会办中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对举办中医诊所的,依法实施备案制管理。按照法律要求开展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支持中医医疗机构托管或兴办养老机构
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和支持全省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托管或兴办养老机构,中医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开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中医药医养结合机构依法进行多点执业,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的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范围。养老机构设置的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不受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布局、数量和地点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集医疗、护理、康复、居住等为一体的养老院或康复医院。
区域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450万亩左右
组织实施甘肃道地药材标准制定及认定工作,制定发布当归、党参、黄芪、红芪、柴胡、甘草、板蓝根等大宗甘肃产地药材标准,打造甘肃道地药材品牌。制定甘肃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技术规程,在道地中药材主产地,建设当归、党参、黄芪、红芪、大黄、柴胡、板蓝根、半夏等标准化种子种苗繁育示范基地。稳定甘肃道地大宗药材种植面积,区域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450万亩左右,道地大宗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示范区)200万亩,努力建设一批以地理标志品种为主的规范化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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