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牙的环保督察不应碰到拒绝执法
原标题:长牙的环保督察不应碰到拒绝执法
毛建国
为期一年的京津冀环保大督察仍在进行中。为了此次督察,环保部从全国环保系统抽调了5600名环保执法“精锐”,对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展开25轮次督察。但是,自4月初大督察开展以来,已发生多起拒绝督察组检查的事件。(5月21日《新京报》)
声势浩大的环保督察组,竟然在企业面前吃了“闭门羹”。
在有些人看来,这些企业拒绝环保督察,表明他们心有所惧,行有所畏。其实换个角度,也可以看出他们根本无所畏惧。对于这些企业来说,他们也不是不知道拒绝督察所要付出的代价,但是,他们在权衡得失之后,还是选择了拒绝。这从一个侧面表明,他们不惧环保督查,认为即便拒绝督察,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
说是完全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可能不准确。有关方面已经明确表态,对于各地发生拒绝检查、阻碍执法事件,要发生一起、严厉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环保部环监局局长田为勇表示,拒绝执法,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进行罚款;对于阻挠执法,可以实施5~10天的行政拘留,治安管理法有专门的明确规定。可在这里,并没有说明罚款多少。如果罚款有限,对于这些企业来说只是“毛毛雨”,他们又有什么可惧的?
可以讲,拒绝环保督察实际上是不惧环保督察。在其内心深处,可能还把环保大督察当作是一场运动,“雨过地皮湿”,只要避过了风头,也就没有什么事了。甚至还有可能认为,只要不被抓住现形,哪怕惹得督察组不快,只要事后找点关系、通点门路,也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他们可能没有认识到,这次京津冀环保大督察规格很高、要求很严,很难像过去一样蒙混过关。
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后,当时舆论乐观地认为,环保法长出了牙齿,环保也“长牙齿”了。但从京津冀环保大督察的情况来看,说环保长出牙齿,可能言之尚早。如果真的“环保长牙”的话,在环保大督察中,还会出现拒绝执法、阻挠执法和暴力抗法吗?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拒绝环保大督察的企业,在平时又是怎么样,有没有碰到地方环保督察,有没有拒绝地方环保督察?在其拒绝执法背后,有没有“高人”出点子,甚至通风报信?
对这些企业到底怎么处理?倘若只是通报加上罚点小钱,那么过低的违法成本,显然不足以形成威慑。难道就没有办法打开大门,强制执法吗?这其实属于环保是否“长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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