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方案》 加强对旅游不文明行为监督检查力度
原标题:我市“2017年提升市民文明旅游素质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加强对旅游不文明行为监督检查力度
近日,记者从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我市《2017年提升市民文明旅游素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方案》结合《旅游法》,落实《兰州市提升市民文明旅游素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加强了对旅游不文明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建立不文明旅游“黑名单”制度和游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追责机制。
据悉,我市将积极组织开展旅游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将案例、照片、视频等在市内主流媒体集中曝光,而各种不文明行为责任人被信息采集认定后,将加强处置力度,纳入信用记录管理系统,并备案后向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和有关征信机构提供。旅行社要认真落实文明旅游“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严把出境旅游护照关、组团关、出境关、交通关、落地关、行程关“六关”。组团旅行社要在团队出发前,对旅游团队进行包括言谈举止文明、用餐文明、交通文明、住宿文明、观光文明等内容的文明旅游专题教育,并明确带队导游或领队为责任人。带队导游或领队在组织旅游团队旅游行程中,负有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责任,应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导游或领队应及时报告旅行社,旅行社要及时报告市级旅游管理部门,市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省级旅游管理部门报告;导游或领队有责任及时予以劝阻,若情节严重、不听劝阻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可报警并劝其退团。团队旅游行程结束后,带队导游、领队应当对自己所带团队文明旅游情况进行总结,并出具书面报告给单位负责人。对列入不文明行为的游客,经旅游管理部门核实后,通报给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可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加强导游领队文明旅游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最美导游”、“最美游客”、“文明旅游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强化旅游景区景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景区景点文明程度,以方便的设施和人性化的关爱使残疾人也可以零距离感受文化和美景。
另外,由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今年我市还将组织开展“为中国加分,为兰州添彩”文明旅游主题行动和“文明旅游提个醒儿”、“文明旅游随手拍”等公益活动,在游客与人流集中地制作悬挂规范美观的文明旅游宣传牌、标语,通过各种活动进一步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以2017年“5.19”中国旅游日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举行一系列文明旅游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倡导旅游者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动指南》,通过积极引导市民在旅游活动中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注意言谈举止,讲究卫生,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全面提升市民文明旅游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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