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原标题:庆阳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国甘肃网4月23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吕宝林) 记者4月21日从省纪委获悉,庆阳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华池县乔川乡党政主要负责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以来,该乡党委书记杨小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马登营分别使用面积31平方米的办公室和16平方米的卧室,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杨小龙、马登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任乡纪委书记乔立旗、时任乡纪委书记赵振彤监督不力被告诫约谈,超标准办公用房已按规定腾退。
合水县审计局副局长李文辉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3年11月至2015年9月,李文辉参与省上抽调工作后,在单位违规多报伙食补助、交通费及杂费共7967元。李文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镇原县教体局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5年12月18日中午,该局全民健身中心主任张文艺、干部刘海龙应朋友邀请聚餐饮酒,至17时结束,违反了庆阳市“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的规定。张文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海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西峰区什社乡贺塬村村干部收受好处费问题。2013年,该村在实施扶贫养羊项目中,村党支部书记贺春辉、村委会主任吴怀斌分别收受供羊公司好处费7500元,共计15000元。贺春辉、吴怀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正宁县西坡镇高红村党支部原书记白宏星大操大办其子婚礼问题。2016年11月27日,白宏星为其子举办婚礼,来客455人,其中本村村民269人,共收受礼金39380元。白宏星事后申报备案宴请人数190人、收受礼金为零。白宏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取消村党支部换届书记候选人资格。
庆城县熊家庙办事处瓦窑咀村违反村级“零接待”问题。2014年2月至5月,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孙立涛、村委会主任郭丽红在熊家庙街道饭店以该村名义3次接待消费1976元。孙立涛、郭丽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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