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鸟说纪】搞变通不劳而获 明纪律接受处分
原标题:【啄木鸟说纪】搞变通不劳而获明纪律接受处分
通讯员 张荣学 谢昭
2016年12月28日,白银市平川区委党校违规发放课时补助、报销接待费用问题,出现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监督曝光”栏目。
经查,2013年以来,白银市平川区委党校与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以联合办学的形式,招收大专、本科学员。2014年11月,平川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孙思明向校务委员程某某提出,马上年底了,给教职工们发点补贴,一则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还能顺便把接待中的一些费用报销了。
对此,程某某表示同意,但随后提出:“区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抓得很紧,给教职工发放福利虽是好事,但不符合规定啊,而且资金来源也是问题。”
“本校教师不让发,我们就发给别人啊。”几经思考,孙思明有了主意,于是以区委党校聘请校外老师授课和购置办公用品的名义,向西北师范大学申请资金。
孙思明马上让程某某着手办理。随后,程某某安排讲师张某某,从2014年11月26日至2015年10月28日,先后8次向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销费用25.81万余元。其中,课时补助24.24万元,办公用品1.57万元。每次报销后,都以课酬名义向并没有参与授课的孙思明等17名学校教职工违规发放福利,累计发放8万余元,违规报销接待费用6150元。
2016年3月,白银市平川区纪委对反映平川区委党校违规发放补助和违规接待的问题进行了核实。
“今天找你谈话,主要是调查核实有关党校发放课时补助和报销接待烟酒的问题……”调查人员开门见山。
“知道,我会如实汇报!”孙思明懊悔地说:“都怪我心存侥幸,心想单位内部发点补助不会有人知道,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分。”
2016年11月15日,经平川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平川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孙思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8万余元课时补助和违规报销烟酒费用6150元全部予以收缴。
【执纪者说】
党校本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而违反党的纪律,在考验党性原则的阵地上失守。这一违纪事件再一次表明,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带头遵守廉洁纪律,守住纪律底线,杜绝侥幸心理,时刻保持对纪律的敬畏。
(宋晶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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