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关区检察院以案说法 青少年须加强自我保护防范被坏人“侵害”
17-03-01 11:34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编辑:张玉芳
原标题:城关区检察院以案说法
青少年须加强自我保护防范被坏人“侵害”
青春是人生的春天,闪光的青春,应该与美好的阳光相伴。然而,就是在青春年少时,有些孩子缺乏保护意识,陷入深渊,让自己的本应美好的青春时光陷入了“阴影”之中。如何让自己的青春如阳光般灿烂,如何保护好自己避免侵害,带着这些问题,近日,记者来到城关区检察院寻找答案。
情景再现
小张是一名技校14岁的学生,而小王、小李,同样是14周岁的初中生。正值青春年少的他们,有一场不可意料的灾难正向他们逼近。2015年秋日14时许,二名初中女生结伴在城关区一小区行走与小张偶遇,小张生起不法之心,主动上前搭讪,佯作询问二人所在学校、班级等,谎称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