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通报6起环境保护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原标题:张掖市通报6起环境保护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中国甘肃网2月13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记者 吕宝林)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张掖市纪委近日通报了6起环境保护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分别是:甘州区运管所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9月29日至30日,市环保局组织交警、运管、住建等部门对渣土车道路运输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要求相关部门对违章车辆调查处理。但甘州区运管所认识不清,工作失职,对市环保局移交的51辆违章车辆只处罚3辆,其余车辆以违章事实不清为由未予调查处理,导致专项治理工作滞后,影响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6年12月,甘州区运管所副所长金多满、稽查二队队长张沛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甘州区运管所原所长杨全胜、现任所长曾宪志被诫勉谈话。
甘州区湿地局、环卫局、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环卫责任不落实问题。2016年12月11日,群众举报“甘州区东环路芦苇池内常年有污水排入,无人治理”。甘州区纪委监察局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责令有关部门对东环路芦苇池内污水排入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甘州区湿地局副局长张冰落实巡查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诫勉谈话;甘州区环卫局局长孙威和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主任李宗虎,日常保洁不及时、卫生整治不彻底,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提醒约谈。
临泽县环保局对噪音扰民处理不力问题。2016年12月8日,群众举报“清水湾小区楼下餐馆噪音骚扰居民正常生活”。临泽县监察局立即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临泽县环境监察大队在工作中存在跟踪督查、整改处理不彻底问题,致使群众多次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临泽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季弘丰被诫勉谈话,临泽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宋国增、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晓玲被提醒约谈,其他2名工作人员被责令作出检讨。
山丹县工信局、环保局履职不到位问题。2016年11月以来,山丹县恒鑫物流公司通过公路汽车运输从内蒙古等地购入原煤,在公司铁路站台向外运销原煤过程中,部分车辆防尘覆盖措施不到位,掉落煤灰,造成大气污染。山丹县工信局、环保局监管不到位,负有重要责任。山丹县工信局副局长马兴举、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黄登峰被诫勉谈话。
肃南县国土资源局、隆畅河林场等职能部门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8月,张掖市鑫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肃南县境内)砂场项目未规范设置澄池等环保设施,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就进行开采,造成生态环境破坏。肃南县国土资源局、隆畅河林场等职能部门监管失职,负有重要责任。2016年12月,肃南县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副局长周士兴(主持工作)、隆畅河林场马营资源管护站站长尹立国被诫勉谈话,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凯忠辉、县国土资源估价事务所副所长强勇、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工作人员郭柏青被通报批评。
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党员王有仁非法占用林地问题。王有仁未经临泽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许可,擅自将国有公益林地开垦成耕地进行农作物种植,造成生态损害。2016年2月,临泽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王有仁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016年4月,王有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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