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原标题:【作风建设曝光台】平凉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国甘肃网1月18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吕宝林) 平凉市纪委近日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分别是:崆峒区白水镇大潘村违规支付接待费问题。2012年至2013年,大潘村违规累计列支接待费11560元。2016年11月,白水镇党委给予大潘村党支部书记朱社会、村委会主任潘正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泾川县玉都镇尹家洼村违规支付接待费、发放福利等问题。2012年至2013年,尹家洼村违规支出接待费共计70120元,违规用1760元为4名村干部各购买衬衣和公文包。同时该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8月,泾川县纪委给予尹家洼村党支部书记王秉元、原书记李世仁、村委会主任卢飞、副主任任怀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开支的1760元已收缴。
灵台县独店镇河屯坡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2月20日,河屯坡村违规给村党支部原书记李鸿烈发放退休补助5000元。2016年5月,独店镇党委对河屯坡村党支部书记王西平、村委会主任李小军进行诫勉谈话。违规发放的5000元补助已收缴。
庄浪县岳堡乡南岔村文书赵发权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2年12月,南岔村文书赵发权在本村村民程某甲、程某乙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到户后,分别收取2人现金300元、1000元,经批评教育后,赵发权全额退还了钱款。同时,赵发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6年11月,岳堡乡党委给予赵发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静宁县甘沟镇水坪村违规支付接待费、发放福利费问题。2006年至2016年3月,水坪村党支部书记任奋飞、村委会主任李贵忠,将旧村部变卖等收入16103.2元,用于支出接待费11426元,以现金和电话费等形式发放村社干部福利费4677.2元。2016年4月,静宁县纪委给予任奋飞、李贵忠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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