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3日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笑虎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深化拓展代表工作,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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