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3日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梁明远院长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发展大局,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