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开发“小马云”商业价值当心触法
16-11-24 08:13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编辑:刘姗
原标题:开发“小马云”商业价值当心触法
投胎是个技术活儿,长成什么样也是个技术活儿。最近,江西吉安农村的一个穷孩子因为长了一张“马云脸”,就火得一塌糊涂。每天赶到严辉村想和“小马云”拍照并亲密接触一把的人络绎不绝。
在这里,我们不能不提醒一句,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很有可能会踩到法律的红线。“小马云”不是凤姐,不是“犀利哥”,不可能由着一些人、一些商业机构去疯狂消费。因为“小马云”只有9岁,还是未成年人。在任何一个国家,未成年人都是一个十分敏感的群体,他们受到法律最严格的保护,当然中国的法律也是一样。
首先,我国的广告法明确规定,禁止利用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想利用“小马云”的肖像去赚钱的人就别想了。其次,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等等。
虽然我国的法律没有直接说不允许开发未成年人的商业价值,但是所有利用未成人赚钱,或者打着“公益”“募捐”“直播”等旗号为个人或者企业牟取商业利益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有人敢于试法,相信一定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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