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1.灵台县蒲窝乡郑家洼村村委会原主任郑志锋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押金问题。2012年5月,灵台县蒲窝乡郑家洼村村委会主任郑志锋,以赞助费名义收取8户危房改造户押金各1000元共计8000元,用于支付本村2011年农网改造人工费等村务开支。2016年5月,灵台县蒲窝乡党委给予郑志锋党内警告处分,对村党支部书记任效洲进行诫勉谈话,对村班子进行集体约谈;违规收取的押金已全部退还群众。
2.崇信县新窑镇新窑村违规确定精准扶贫对象问题。2015年,崇信县新窑镇新窑村在精准扶贫贫困户确认过程中,将1户财政供养人员、2户出资办企业、7户购车农户纳入精准扶贫户。2015年12月,新窑村对不符合条件的精准扶贫对象进行了清退。2016年3月,崇信县新窑镇党委给予新窑村党支部书记张学文党内警告处分。
3.庄浪县通化乡新庄村违规收取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庄浪县通化乡新庄村在实施旧村改造项目时,向109户享受危旧房改造补助政策的群众收回资金共872000元,主要用于旧村改造及广场等基础建设和水毁公路维修。期间,又向旧村改造项目受益的54户农户每户收取600元共计32400元,用于支付巷道硬化前期建设费用。2016年6月,庄浪县通化乡党委给予新庄村党支部书记苏向荣、村委会主任苏牛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党支部副书记苏胡胡、村委会副主任何存生、文书苏新旺党内警告处分。
4.静宁县城川乡杨庄村党支部书记杨小伟违规确定低保对象问题。2016年2月,静宁县城川乡杨庄村党支部书记杨小伟未认真执行低保政策规定,工作把关不严,对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杨某,不但没有取消低保资格,还违规将低保类别由原来的四类提高为三类。2016年8月,静宁县城川乡党委给予杨小伟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