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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花钱就能办驾照 庆阳一女子拿了钱后玩失踪

2016-08-01 09:12:38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金琼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自称花钱就能办驾照 女子拿了钱后玩失踪

  警方提示,驾驶证考试无捷径可走,“花钱买驾照”不可信

  中国甘肃网8月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樊丽)想拿驾照又不愿意参加考试,花钱托人办理驾驶证,没想到办事人收钱后却玩起失踪。7月26日,庆阳市西峰区法院公布一起以办驾驶证为由进行诈骗的案件一审判决,女子石某某因骗取六人21950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庆阳女子石某某对外谎称,其有关系能办理驾驶证。2015年4月20日左右的一天晚上,石某某对刘某某称其父亲、舅父在当地经营驾校,其可以处理车辆违章及办理驾驶证,以后有这方面的业务可以联系她。刘某某问石某某能否帮助王某等三人通过B照驾驶证科目二考试,石某某称一个星期保证通过,每人需要8500元办事费。

  5月的一天,石某某给刘某某打电话称这两天驾驶证考试就能通过,让抓紧办理。5月19日,王某等三人各交给石某某现金8500元,石某某给每人写了一张收据,并承诺一定包过。一个星期以后,王某等三人的科目二考试都没有通过,便打电话询问石某某,石某某谎称这几天考试太严,让再等等。而王某等人感觉被骗,遂让石某某退钱,石某某称第二天退钱,孰料此后竟然将电话关机玩起失踪。于是,王某等人报案。

  经查,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期间,石某某编造其父在车管所上班、其父与舅父经营驾校等谎言,以其有能力给他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货运资格证、通过科目一、科目二考试,以收取办事费为由,先后实施诈骗作案5起,骗取王某等六人现金21950元。案发后,石某某及其亲属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庆阳市西峰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石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根据其认罪及退赔情况,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无独有偶,张掖市中院公布一起办理汽车驾驶证诈骗的案件。经查,出生于1990年的张掖甘州男子章某,自2012年11月至2013年间,虚构其在交警支队有内部关系、不经考试程序就可以办理汽车驾驶证的事实,骗取毛某乙等10人现金52800元后逃匿。虚构其在城管大队有熟人可以办理好的市场摊位,骗取马某乙2000元;虚构承包工程急需用钱的事实,骗取马某乙7500元。以给杨某丙之子杨某甲介绍挖掘机驾驶员工作为名骗取杨某丙1000元。2015年2月8日,章某在上网追逃期间被抓获归案。甘州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宣判后章某提起上诉。张掖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警方提示

  驾驶证考试没有捷径可走,管理严格正规,“花钱买驾照”的说法都是骗人的,大家一定不要轻信各种留言及虚假信息,更不要贪图一时便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金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