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精准扶贫、土地征收流转、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低保金救济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1至5月,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63件,查处1012人,其中党纪处分679人,政纪处分67人,组织处理310人,移送司法机关57人。
这些腐败问题大部分发生在扶贫领域,集中在侵占资金、以权谋私、责任缺失、作风不正和违反政策等5个方面。侵占资金主要表现为贪污私分、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扶贫资金。以权谋私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损公肥私。责任缺失主要表现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致使落实扶贫政策缩水走样。作风不正主要表现为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违反政策主要表现为执行政策不严格、不规范,打折扣、搞变通,甚至曲解或篡改政策。
今年1月,在中央纪委移交了榆中县16件问题线索后,甘肃省纪委及时把榆中县确定为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试点县,促进了问题解决。同时,举一反三,在全省确定13个重点县区,筛选交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203件,督促市县集中查处、问责、通报一批典型问题。在此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明确列出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私存私放、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扶贫领域10类重点问题,纵向上压实了贫困地区市县乡各级党委、纪委的责任,横向上靠实了各级扶贫、发改、财政、农牧、水利、教育、卫生、人社、审计等部门的监管责任,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让群众感受到了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