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4月2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李辉)4月28日记者从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获悉,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中甘肃涉案人员“苏某”,于2016年2月已被该院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其真实姓名应为“刘某某”,目前警方查证落实的非法经营药品涉案金额1224577.94元。
今年3月,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曝光后,七里河检察院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全国公布的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下线人员名单中,就涉及甘肃兰州的人员情况进行核实。
检察院发现,下线名单中所列的“苏某”(女)个人信息,其固定电话为七里河区,遂联合公安机关和食药监部门对此人进行了重点甄别。检察院通过调查,确定“苏某”即为该院于2016年2月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据了解,该犯罪嫌疑人自2015年初至2016年1月7日期间,在未取得任何资质和委托的情况下,从山东购进各类疫苗及人血白蛋白等药品进行非法经营。公安人员和食药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当场从其租用的营业场所查获66个品种共计1400瓶(盒、支)的药品(价值约15万元),该批药品均未按规定进行冷藏保存。后经公安机关对查获的账目及U盘等证据核实,共查证落实刘某某非法经营药品涉案金额1224577.94元。
为彻底查清犯罪嫌疑人的所有犯罪行为,日前,公安机关已将案件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