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学生“超前消费”隐患多
“先消费,后付款”——网络电商的这种消费模式,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青睐。而作为电商消费的新锐力量,大学生群体中“赊账”消费的人群几呈爆发性增长。针对学生群体推出的各类预付款和借款业务令人眼花缭乱,面对琳琅满目商品的诱惑,大学生群体是否能够理性消费?如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分期消费广受欢迎
“两个月前,我分期购买了一部新手机,花了四千多元。分期下来,每期还款不到400元。”今年在兰州某高校大二读书的赵鑫告诉甘肃经济日报记者,除了张口跟家里要钱,这是他目前能获得心仪手机的唯一方式。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月家里给自己1000元生活费,想要买到这部手机需要近五个月的生活费,如果是每月存钱400元来购买,也需要近一年时间才能买到。而现在以分期方式购买,即便一年下来需要多付400块钱的利息,但是先用到了手机才慢慢还,每个月也就多还几十块钱,并没有太大的困难。
“早买早享受,一部手机的寿命也就一两年,等我还完了也该换新手机了,何乐而不为呢。”在赵鑫眼里,这是一种非常划算的消费方式。
同时,他还告诉记者,周围的朋友也有不少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买到了自己喜欢的数码产品。
记者采访中发现,大多数大学生的信用分期消费都是用来购买数码产品,也有相当一部分女生会购置衣物、化妆品,甚至奢侈品。
除此之外,记者注意到,在某个针对大学生分期消费的网络电商平台上,除了可以购买实物,还可以信用借款,少则几百,多则上千。借款的理由五花八门,请吃饭、去旅游、玩游戏……
记者还注意到,目前兰州各大高校内都能看到关于分期消费的广告,他们的目光已经紧紧盯上了学生的钱包。
繁荣背后风险暗涌
其实,无论一次性购买还是分期消费,最终都由购买者全额负担,而分期消费还需购买者付出不菲的利息。由于大多数大学生没有固定工作,需要家里供给生活费,因此这其中的风险不容忽视。
采访中有大学生告诉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自己身边因为分期付款额度过大导致违约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同学少则几千块,多则过万元,这些钱每期还下来光利息一项就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几经周折,记者采访到一位王姓学生。小王今年读大四,目前她所欠的债务总额已经近三万元,面对毕业季,如何偿还这笔钱成了她的心病。
“我从大三开始接触大学生信用分期消费,刚开始分期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当时家里每个月给我1200元的生活费,感觉还一部手机挺轻松的。”小王坦言,这种轻松的“错觉”让她花钱越来越大手大脚,小到买衣服、化妆品,大到请客吃饭、娱乐游玩,甚至为了拥有自己梦寐以求的双眼皮,都通过网络借贷的方式来实现。
逐渐地,她发现家里给的生活费已经无法负担起每月需要还贷的金额,自己除了找兼职,还要从同学那里借钱来维持。后期她只能另找借贷平台,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来运转,可这雪球越滚越大,远远超出了她的还款能力。“马上就要毕业了,现在欠的钱接近三万块,除了好几家网络借贷平台欠的钱,还有些同学借给我的钱也还不上。”和大多数欠款的同学一样,最终这笔欠款很可能需要小王的父母来埋单。
虽然采访中像小王的这种情况并不多见,但一些网络分期借贷平台对大学生分期借贷资质的审核的确比较宽松。
与传统信用卡办理需要收入证明和单位证明等不同,记者就办理某网站大学生分期消费所需要的手续致电该平台客服得知,只需要身份证和学籍证明就可以顺利获得分期消费资格,其中学籍证明甚至不需要学校的纸质证明,只需要电子版网络学籍证明截图即可,其中蕴藏的风险不言而喻。
珍惜信用理性消费
“大学生目前超前消费的热潮已经引起我们的注意,平时我们都会告诫学生要合理消费,切勿过分依赖分期付款和借贷,以免在未来给自己带来过重的经济压力。”兰州某高校辅导员李老师采访中告诉记者,他所在班级进行超前消费的学生并不在少数,如何在满足正常需求的同时理性消费是现在每个大学生需要面对的课题。
他认为,现在信用消费风起云涌,一方面是因为目前在校的大学生渐渐以95后为主力军,相较于以往的80、90后,他们对新兴事物接触得更为主动,尤其是互联网消费更是伴随着他们一起成长,对此拥有更强的认知度;另一方面,现在一些互联网企业对大学生的钱包虎视眈眈,这股热劲与他们的炒作也不无关系。
资深金融律师王玥山认为,大学生分期消费或者借贷消费,违约的风险要比普通上班族高很多,由于大学生群体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一旦逾期不能还款,将面临巨额的利息,利滚利下来,往往会让还没步入社会的大学生背负高额的债务。同时,如果申请环节使用虚假信息、证件,或者虚构资金用途,借款逾期后以“跑路”的方式来逃避债务,一旦借贷数额超出一定范围且无力偿还,就可能属于非法占有,会面临诈骗罪的指控。
王玥山提醒,作为成年人的大学生群体应该意识到,随着信用体制的完善,不良消费、借贷记录将影响个人信用,并有可能影响日后的工作与生活,“如果你在大学时期留下不良信用记录,无疑对未来房贷、车贷等造成不良影响。”
据了解,目前我国并没有就大学生信用消费设立专门的法律法规,以前大学生提前消费的途径是向银行申请信用卡,由于有些大学生因此沦为“卡奴”、无力还款,银监会2009年发文禁止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给已满18岁的学生发卡,要经由父母等第二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
律师建议,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进行分期消费,作为大学生都应该珍惜信用,理性消费,不要让自己陷入无法自拔的泥潭。(记者 薛巍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