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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栾明军

2016-03-15 08:44:37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雷轶涵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2016年“3·15”

  做消费者贴心的“娘家人”

  ——访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栾明军

  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本报推出“3·15”消费安全系列报道,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消费者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如何维权?本报邀请到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栾明军,为我们详细解答。

  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消费指南

  2015年,全省消协组织共接到消费者投诉7001件,调解处理6757件,解诉率96.5%;接待来访、咨询15829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69万元。

  栾明军说,近两年,随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新《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继出台,省消协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商场开展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与此同时,省消协还深入14个市州巡回举办新《消法》、新《条例》、调诉技能、投诉咨询信息录入等内容的培训。

  特别是2015年,省消协先后开展了学生书包、夏凉被、婴幼儿奶瓶、大米、小麦粉、茶及茶饮料、羽绒服、葡萄酒8项大众消费品比较试验,省消协将比较试验结果及时通报相关生产企业,并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请有关专家对比较试验结果的相关指标进行分析解读,为消费者提供了客观真实的消费信息和详实的商品消费指南,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与媒体合作开辟维权第二通道

  栾明军介绍说,2015年,针对全省家用轿车售后服务投诉量大、调解难的问题,省消协约谈在兰的汽车销售、维修企业,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针对消费者购买的奔驰轿车出现质量问题、反复维修不见效,补偿消费者要求签订不合理的保密协议等问题,约谈了梅塞德斯—奔驰(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敦促其监督经销商履行法定义务,最终解决消费纠纷,补偿了消费者损失。针对兰州玛雅房屋中介公司员工卷挟客户购房款逃匿,给消费者带来严重经济损失的事件,省消协约谈公司负责人,敦促其补偿客户损失,全力维护消费者利益,并提出了改进公司管理的意见建议。

  去年,全省消协组织共约谈十余家经营单位,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省消协还与《甘肃经济日报》及《甘肃日报》、《兰州晨报》、《西部商报》等媒体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全年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关注消费热点,曝光典型案例,推动监管执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开辟了维权的第二通道。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维权

  栾明军介绍说,去年,省消协通过派出工作人员担任邮政、电信、保险、美容美发等行业义务监督员、调解员的形式,积极参与相关行业的行风评议、法规培训、消费纠纷调解技能竞赛等活动,普及行业自律法律常识,讲解消费纠纷调解技巧,提出加强行业自律的意见建议,对提升行业服务水平进行指导帮助。

  省消协先后联合省广告、商标、美容美发协、酒业、驾培、婚庆、装饰、建材等十余家行业协会面向经营者开展了新《消法》、新《广告法》、新《消保条例》的培训,让经营者知法守法。和上述协会开展酒类品牌、著名商标等消费调查,开展新消法公益广告大赛等活动,促使行业协会对经营者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为营造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和良好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针对我省消协组织人员力量薄弱、经费不足的现状,省消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到消费维权事业中来,把行业专家、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推到维权一线。省消协联合有关组织先后开展了驾校服务和学生书包质量消费调查。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向有关部门提出监督意见,扩大了消费调查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 (记者 蒋文艳)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雷轶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