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长︱门道
门道
陈新长
世人观书,多止于眼前字形,以为好看便是佳构。笔墨内里,原是自有一番门道。
日常观察经典法帖,若展示王羲之《兰亭序》,多数研习者皆能流畅输出成套的审美表述。诸如笔法温润、气韵中和、章法清雅、格调超然等审美词汇,可自然贴合作品展开阐释。从整体风貌、篇章气息到大众熟知的艺术特质,观者大多能够依托传世定论与通识经验,完成完整的审美品评与语言表达,整体呈现出人人可赏、人人能评的表象状态。
当审美样本发生切换,同样属于王羲之经典谱系的《十七帖》呈现于视野时,群体的审美认知便会出现明显的边界滑坡。相较于《兰亭序》妍润流美的今体行书范式,《十七帖》存魏晋古质,笔法简峻凝练、去华存实,章法朴素平正,无外显的姿态与装饰性气韵。
面对这类高古、内敛、不尚妍巧的经典作品,多数人的审美表达开始趋于空洞、模糊。既难以辨析今草与古草的笔法流变,也无法体察魏晋书风质朴背后的气韵张力,更难以捕捉其笔断意连、虚实相生的核心审美内核。多数观者无法脱离表层视觉感受,难以建立贴合作品本体的精准审美判断。
若进一步引入传统东方美学与逻辑思辨的经典典籍作为审美参照,观者的认知局限会更为凸显。以唐代净眼法师《因明入正理论略抄》《因明入正理论后疏》合卷(敦煌P.2063)为审美思辨参照,绝大多数研习者对此审美思辨体系变得陌生。
多数书法审美,始终停留在感性观感的层面,并未建立本末、真伪、体用的思辨逻辑。审美判断多依托直觉偏好、世俗观感与圈层定论,缺乏体系化的辨析框架与学理支撑,无法以严谨的思辨视角区分表象笔墨与本体气韵。
此类认知特征,在楷书经典的审美辨识中同样能够得到印证。展示柳公权、颜真卿的传世楷书作品时,大众依旧可以依托固有认知,概括其筋骨气象、端庄形制、雄浑格局,能够依照历代通识完成标准化的审美描述。对于整体字形、篇章布局、外在风格的感知,基本可以形成统一的表层认知。
一旦打破整体视觉的惯性依托,剥离章法、结字、整体气韵的辅助氛围,将颜、柳楷书当中最基础、最单一的横画单独抽取,进行并列陈列对比,多数观者的审美辨识便会陷入混沌。
脱离整体造型的加持,单一点画的笔法质感、发力方式、行笔节奏、气韵特质变得难以分辨。多数人无法通过最基础的笔墨单元,回溯书家的书写逻辑与风格特质,难以精准区分不同大家笔法的细微差异,无法从笔墨本源处完成审美识别。
大众的书法审美,普遍依赖作品的知名度标签、整体视觉氛围、世俗审美共识与固有经验体系。
审美表达多为通识性、套路化的语言复述,而非源于自我观察、自我辨析、自我体悟的真实结论。观者擅长依托已有定论阐释经典,却不擅长从笔墨本体、细节单元、技法逻辑、时代气韵处自主解读经典。
审美权利是天赋的、平等的、人人具足的。而审美能力是后天的、差异的、需要长期积淀习得的。二者看似同源共生,实则在艺术欣赏的实践中形成了巨大的认知鸿沟,这也是各类传统艺术审美争议与认知偏差产生的缘由。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经典美学论断:“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那你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
艺术从来不是单向的视觉呈现,而是创作者与欣赏者双向的精神对话。作品承载着创作者的技法积累、时代审美、精神格局与文化底蕴。若无对等的艺术修养与审美认知作为承接载体,欣赏者便无法对接作品的深层内核,只能停留于主观化的浅层观感,无法实现真正的艺术共情与审美品鉴。
这种审美辩证规律,普遍适用于传统艺术领域,并非书法独有的认知特质。
百戏之祖的昆曲,集词曲、声律、身段、意境于一体,音律典雅、文辞古奥、节奏舒缓,承载着千年中式美学的极致意蕴,是中华传统审美体系的集大成者。
在大众审美场景中,不乏观者以通俗流行戏曲的审美标准评判昆曲。有人因无法适应其舒缓的节奏、晦涩的文辞、雅致的气韵,便主观判定昆曲平淡无味、缺乏张力。
这并非昆曲艺术本身存在缺憾,而是观者尚未建立适配的审美能力。大众拥有品评戏曲的权利,却缺失读懂古典雅乐的修养。
这是艺术审美中最普遍的认知错位,与书法审美盲从表象、不解内核的现象同源。
篆书作为书法最古老的书体,线条匀净、结字古奥、形制规整。在日常审美场景中,大众却极少随意评判、指点篆书优劣,极少对篆书作品产生大量的褒贬争议。深究其因,并非大众对篆书审美保有敬畏之心,而是多数人对篆字字形、笔法规律、古文字体系不熟。
因缺乏基础的辨识能力,观者无法捕捉篆书线条的质感、结字的章法、古意的内核,没有主观评判的认知依据,自然不会产生片面、武断的审美评价。
艺术欣赏从来不是单纯的感官娱乐,而是一场依托学识、修养、阅历与感知力的精神审美活动。
平等的审美权利,不代表对等的审美水平。自由的审美表达,不代表准确的审美判断。面对古典书法、传统雅乐这类高维度的传统艺术,个人的审美视野、学识积淀、艺术修为,直接限定了自身所能抵达的审美边界。
审美能力,便是打通自我与传统、衔接观感与真知、区分盲从与通透的桥梁。
近代美学体系的现代开启,始于宗白华对中国古典艺术精神的深度重构。不同于西方美学偏重形式与逻辑的研判,宗白华立足本土艺术根脉,提出意境为中国艺术的核心。
他认为一切艺术之美,不在于外在形制的精巧华丽,而在于心灵与物象的交融映射。所谓“一切美的光来自心灵的源泉”,点明了审美活动最根本的特质:外物有形,真美有心,若无主体心灵的观照与体悟,物象只是客观存在,无从生成审美价值。
宗白华梳理出中国美学两大恒久审美范式,即“错彩镂金”的雕琢之美与“芙蓉出水”的自然之美。这一区分,打破了世俗单一化的好看标准,让审美判断跳出浅层视觉偏好,开始走向层次、格调、境界的深度辨析,为书法、戏曲、古文字艺术的欣赏,提供了核心依据。
叶朗接续传统、贯通古今,确立“美在意象”,厘清审美活动的主客辩证关系。
其理论核心,是对柳宗元“美不自美,因人而彰”的现代学理升华。世间万物本无固定之美,山川笔墨、碑帖法书、古典声律,皆为客观遗存。美之所以显现,完全依托人的感知、体悟、整合与照亮。无人的审美参与,便无艺术的审美成立。
叶朗进一步阐释,审美既不是纯粹主观的臆想,也不是物象自带的属性,而是主体修养与客体形态相遇之后,生成的意象世界。同一法帖、同一笔墨、同一昆曲,不同人所见不同、所感不同、所评不同,根源不在于作品有变,而在于个体审美能力的层次差异。
孔子“里仁为美”,确立了审美的心性根基,说明美的底色是人格修养、中正格局与人文积淀。
柳宗元“美不自美,因人而彰”,确立了审美的主体逻辑,说明美的显现依靠人的识见与感知。近代百年美学的全部探索,本质上并非创造新的审美标准,而是将孔、柳以来的古典审美智慧,进行了梳理。
美是客观物象与主体修养的双向契合。
作品提供审美载体,人的审美能力决定审美高度。没有足够的学养积淀、感知层次、传统认知,即便面对传世经典,也只能停留于表层观感,无法触碰作品的意境、气韵与精神内核。
所有艺术欣赏的偏差、浅薄、盲从与争议,是审美能力的认知局限。
汉代是书法审美意识自觉的发端时期。扬雄在《法言·问神》中提出“书为心画”的核心论断,将书法从单纯的文字书写,定义为人格情志、内在心性的外化载体。
书法之美,不在字形表象,而在观者能否透过笔墨窥见本心。若无知人、知学、知心的审美能力,便无法完成真正的书法品鉴。
魏晋时期,书法审美走向体系化与精神化。卫夫人《笔阵图》建立了较早的笔墨品鉴标准,提出“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的评判法则。
她以骨、肉、筋、力喻笔墨质感,将抽象的审美感受转化为可辨析、可参照的品鉴维度,古人欣赏书法,早已脱离笼统的好看与否,而是依托具体笔法质感、笔墨力量完成精准判别。
王羲之承接魏晋审美思想,以自然万象印证笔墨之美,将自然意趣与书写法度相融,主张笔墨当师法自然、贯通心境。其审美取向,始终强调主体体悟的重要性,唯有观者心怀天地、体察万物,方能读懂笔墨背后的自然气韵与变通智慧。
至唐代,书法审美理论趋于完备精密,形成形神兼备、情理合一的品鉴体系。孙过庭《书谱》言“情动形言,本乎天地之心”,点明书法笔墨形态的变化,皆源于书写者的情志律动与天地自然的规律。
同时代张怀瓘提出“囊括万殊,裁成一相”,主张书法之美萃取万象精华、凝练笔墨意象。欣赏书法,需要具备归纳、体悟、升华的审美能力,能从单一笔墨之中,看见万象格局,从静态碑帖之中,感知动态情志。
两宋文人审美进一步弱化形式执念,强化心性与意趣的主导地位。苏轼提出书之美在于神、气、骨、血、肉五者兼备,不偏执单一形制,不固守刻板法度。
宋人重“意”的审美追求,本质是对审美主体性的极致认可。同一笔墨法度,不同学识、心境、阅历的观者,自有不同体悟,审美能力的差异,造就了审美境界的天壤之别。
明清两代的书法审美,更加注重虚实相生、整体格局与辩证思维。邓石如提出“计白当黑,奇趣乃出”,将章法虚实、空间气韵纳入审美体系。
刘熙载则区分“意为本、法为用”,强调书法欣赏先观其心、后观其形,先悟其意、再审其法。
我对书法的定义,是书写者依托自身对中国文化的认知积淀,以传统笔墨语言为载体,赋予汉字精神意蕴,最终实现表情达意、寄志传心的东方独特艺术。
这一定义包含两个不可割裂、互为表里的核心维度,其一为汉字载体的赋予,其二为笔墨语言的表达,二者相合,方才构成书法的完整。
汉字是书法唯一且根本的承载基底,是区别于所有视觉艺术的核心标识。汉字本身并非单纯的记录符号,其造字本源依托天地自然、人文秩序与阴阳节律,承载着中华民族千年的认知方式与文化基因。
书法创作,本质是对静态汉字的二次赋能。书写者并非简单复刻字形、描摹结构,而是以学养为根基、以心性为依托,为固化的文字形态注入气韵、节奏、情志与生命质感。若无这一层人文赋予,汉字仅为实用书写的符号,无从生成艺术审美价值。
而支撑这一赋能过程、实现情志表达的核心工具,便是中国独有的笔墨语言体系。笔墨从来不是单纯的书写技法,其深层内核,是贯穿中国哲学始终的辩证思维,是古人观照自然、体悟大道、平衡虚实的核心智慧。
中国传统美学与哲学,始终以阴阳、虚实、刚柔、疏密、提按、枯润的辩证关系为核心,而书法笔墨,正是这套辩证观最凝练、最直观的物化形态。
蔡邕《九势》有言:“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矣,阴阳既生,形势出矣。”书法的笔墨秩序,本源即是天地自然的阴阳辩证规律。笔之提按、墨之枯润、字之疏密、章之虚实,无一不是对立共生、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
刘熙载《艺概》提出书写贵在“笔笔有提按、处处有开合”,以极简的笔墨动作,承载极深的阴阳平衡之道。笔为体、墨为用,笔法立筋骨,墨法生气韵,笔墨相生、虚实相济,构成了书法独有的艺术语言。
书写者对中国文化认知的深浅,决定了笔墨格局的大小;自身审美能力的高下,决定了情志表达的精准度。
多数人默认,只要将汉字写得端正整洁、匀称美观,便是书法艺术。
这种模糊的边界认知,是当代书法审美浅层化、评判泛化、认知混乱的源头。
二者共用汉字载体,外在形态高度相似,故而极易被大众混为一谈。但究其功用、内核、规律与审美归属,二者泾渭分明,不可等同。
世间诸多同源异形的样式,皆可印证。日常步行与舞台舞蹈,同样依靠肢体进退、步伐移动,走路是身体的本能运动,服务于出行代步的实用目的,无范式、无章法、无审美诉求。
而舞蹈是经过提炼、规范、重构的肢体艺术,有程式、有韵律、有节奏、有情感表达,是以肢体语言表情达意的专业创作。走路人人天生会做,舞蹈却需长期修习审美与技法,二者绝不能因载体相同,便混为一体。
日常膳食烹制与专业烹饪艺术,基础动作皆是生火、下料、调和滋味。家常做饭只为饱腹适口,无固定范式;而烹饪艺术依托系统技法、审美标准、平衡规律,是味觉与视觉兼具的审美创作,有严格的标准范畴与行业规律。
诗词创作亦是如此。日常随口言语、随口吟咏,与格律诗词、乐府歌行,皆为文字发声表意。但通俗言语无规制、无框架,而古典诗词有平仄、押韵、对仗、章法的固定程式,有自成体系的艺术规范,绝非普通文字组合即可称之为诗。
书法与写字的差异,正同上述逻辑。写字求实用,书法求意象。
写字的本质是实用记录,核心诉求是端正、清晰、易识、可辨。它服务于信息传递的社会功能,只要求字形规整、无辨识障碍,不讲究笔墨辩证,不追求气韵意境,无需情志表达,无专业艺术范式约束。
书法的本质是审美艺术,它有独立、严谨、传承千年的艺术规律、笔墨范式与审美体系。
大众之所以长期混淆二者,首先源于近代书写语境的断层。近现代社会脱离了日常毛笔书写的生活场景,毛笔从日用工具彻底转化为艺术创作载体。
大众失去了“日常写字”与“艺术写帖”的体感区分,凭借视觉表象判断优劣,自然将整洁美观的写字形态,等同于书法艺术的高阶审美。
其次,书法学科体系的大众普及相对滞后。艺术皆有边界,皆有范畴,皆有专属的技术规范与审美逻辑。诗词有格律,音乐有音阶,绘画有构图,舞蹈有体态,书法亦有笔墨阴阳、虚实开合、骨力气韵的辩证法度。
大众未系统习得书法的艺术框架,便只能以“好看与否”的浅层标准替代专业审美,把实用层面的书写工整,误当作艺术层面的书法高妙。
这种认知错位,直接拉低了大众的书法审美基线。当人们始终将写字与书法混为一谈,便不会主动锤炼书法专属的审美能力。
审美认知的模糊,必然带来审美判断的盲从。
有能力读懂古人,方有资格超越古人;有底气深耕传统,方能有度创造新境。
法度是恒定的,意象是鲜活的;传统是根基的,表达是生长的。
古今书法,终究离不开这一层门道。
此番门道,未足大道。草草言之,聊以自观。
作者简介:
陈新长,甘肃通渭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第八届、第九届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第五届甘肃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常务副主席。中国文联全国中青年文艺领军人才。主要学术著作:《仰望王铎》《小物通大道——黄道周书法研究》《新理异态——倪元璐书法研究》《首开风气——张瑞图书法研究》《陇象墨语——甘肃名胜古今楹联对话》。主要研究方向:敦煌书法,明清书法风格,明长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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