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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拟修法推动人大代表履职尽责

2026-05-28 16:46 来源:中国甘肃网

  中国甘肃网5月28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程健)甘肃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代表工作的政治定位、履职规范、服务保障及监督管理,通过立法及时固化实践成果,提升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规范代表履职、发挥代表作用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办法(修订草案)》严格对照新修改的代表法,对明确性条款直接衔接,对原则性条款细化补充,对实践成熟经验转化提升。《办法(修订草案)》共41条,主要修订内容和特点为“突出政治引领,明确代表履职的根本遵循;细化会议期间规范,保障代表依法高效行权;完善闭会期间机制,丰富代表履职平台载体;健全服务保障体系,提升代表履职整体效能;压实监督管理责任,激发代表履职内在动力”五个方面。

  《办法(修订草案)》要求本省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充分尊重代表权力,主动加强同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持续加强和改进工作。系统完善代表出席、审议和提出议案、选举、质询询问、提出罢免案、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性规定,全面规范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与办理流程,保障代表行权有据、履职有序。

  《办法(修订草案)》同时明确代表小组组建与活动机制、深化拓展“两联系”、规范调研视察及报告办理流程;明确代表可以应邀列席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强化代表家站的建设和管理,充分运用人大代表履职平台,以信息化手段赋能代表履职,形成线上线下融合,规范常态运行的履职新格局。

  《办法(修订草案)》构建了全链条的服务保障机制,重点明确代表所在单位在时间和薪酬待遇上的支持义务,落实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履职补贴制度,细化代表知情知政权,规范代表活动经费的财政预算和管理等。

  此外,《办法(修订草案)》坚持监督、管理和激励并重。在监督方面,明确代表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监督的具体要求,落实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的法定职责;在管理方面,健全代表资格变动的报告与公告机制,要求代表迁出或调离本行政区域时及时报告,建立代表履职记录,如实登记履职情况并作为评价依据;在激励方面,强化履职典型宣传,通过多种方式讲好代表履职故事,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实践成效,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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