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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将进一步统一规范失业保险政策

2026-01-16 08:48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近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甘肃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月28日。

  根据《通知》,甘肃将把失业保险金发放地区类别由原四类调整为三类,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新的发放标准:一类地区1818元/月,二类地区1764元/月,三类地区1719元/月。全省15个一类地区包括嘉峪关市、兰州市城关区、武威市凉州区等城区;19个二类地区涵盖永登县、麦积区等县域;54个三类地区以各县域为主。对于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期间未按新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将在原标准基础上补发区域调整增加额。

  在待遇申领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累计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线下或网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比对核实信息,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也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待遇。

  医疗保障方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统一代缴,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费率执行参保地现行标准。失业人员当月参保即享住院和门诊医疗待遇,女性失业人员生育或流产可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个人无须缴纳相关费用。

  公众可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联系电话0931-8960418或邮箱395299143@qq.com反馈意见建议。(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房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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