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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2025-12-02 08:52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12月1日起,《陇南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作为甘肃省首个非省会城市气象专项立法实践,该《办法》的实施标志着陇南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陇南市地处秦巴山区、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交汇地带,九成面积为山地丘陵,立体气候特征显著,暴雨、泥石流等灾害频发,年均经济损失达数亿元,防灾形势严峻。长期以来,立法缺位、职责不清、预警传播“最后一公里”不畅等问题制约着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深入开展。系统破解这些难题,成为制定《办法》的根本动因。

  《办法》紧密围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关键环节,构建了覆盖“监测—发布—传播—响应—保障”全链条的制度体系,有效填补了陇南在气象预警管理方面的法律空白。

  在责任体系方面,《办法》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明确县级以上政府的领导责任,确立气象部门为预警信号唯一发布主体,细化涉灾部门的联动职责,同时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传播义务,构建起全链条责任体系。

  针对陇南山区特点,《办法》着力构建立体化预警传播网络,明确基础电信企业精准推送义务,整合媒体资源,依托监测预警系统、微信矩阵、卫星终端等现代化手段,切实打通预警信息传播的“最后一公里”。

  陇南市气象局表示,将以《办法》施行为契机,全面加强宣传解读与制度培训,完善配套实施细则,持续优化监测预警基础设施,深化部门协同联动,不断提升预警发布与传播效能,为陇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气象保障。(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祁玉洁 通讯员王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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