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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2025-11-04 10:57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王建兵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城乡融合发展不是简单的“城市兼并乡村”或“乡村模仿城市”,而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功能互补,让农村在保留自身特色的基础上同步享受现代化成果,这既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

  深化要素融合改革,激活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城乡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是提升农村生活条件的重要路径。一是构建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障体系,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动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与户籍脱钩,切实落实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强化对城市人才下乡的激励措施,针对医疗、教育、科技等领域下乡服务的人才,在职称评定方面给予倾斜政策,实施待遇差额补贴,并将服务时长与晋升资格关联。设立“新农人创业基金”,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税收减免与场地支持。二是深化土地制度创新。盘活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全面落实“农户住房出租、入股、合作”相关政策,构建县域宅基地流转服务平台,明确流转价格指导标准与收益分配比例。加速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进程,推行“就地入市+异地调整”模式,同时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机制。严格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实施耕地“三位一体”保护制度,搭建数字化监测平台,针对撂荒地制定“一户一策”的复垦方案。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民全过程参与机制。三是健全多元资金投入体系。强化财政的优先保障作用,将农业农村列为一般公共预算的优先支持领域,确保县级以上财政农林水支出占比逐年提高。创新金融与社会资本支持方式,推广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建立“信用村+农户”授信机制。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基金,对农文旅融合、智慧农业等项目进行股权投资,明确社会资本投资回报上限与农民利益保障条款。

  推进设施融合建设,构建城乡一体支撑网络。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动基础设施由“覆盖”阶段向“提质”阶段升级,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升级生活服务设施,完善基础保障设施,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着力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与水质达标率。开展农村电网升级工程,以保障5G基站、智慧农业设备等用电需求,实现建制镇充电桩全面覆盖。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深度借鉴“千万工程”经验,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治理体系,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推进卫生厕所改造与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一体化进程。二是打通交通物流瓶颈,构建三级物流网络,整合邮政、快递、供销等资源,于县域建设综合物流园区,在乡镇设置分拨中心,在行政村建立服务站,实现“农产品出村”当日送达、“工业品下乡”次日送达。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对“县城—乡镇—村庄”线路实施公交化改造,为偏远村庄开通预约班车,建立票价补贴机制,确保农村客运准点率。三是推动公共服务下沉,建立资源共享机制,组建城乡学校、医疗共同体,推行“城市名校托管农村学校”“三甲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城市派驻医生,扩大教育、医疗等兜底保障的覆盖范围。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在县域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乡镇建设互助养老站点,在行政村设置日间照料中心,形成“居家为基础、村级为依托、县域为支撑”的养老服务网络。

  强化产业融合发展,夯实现代生活经济基础。产业兴旺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农民生活水平的关键所在。一是强化县域经济纽带作用,培育特色产业集群。依托本地资源禀赋与产业基础,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打造一批产业特色突出、经济效益显著的县域经济板块。加强县域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推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于县城规划建设返乡创业园、农产品加工区,实施“厂房租赁减免+设备补贴”政策,引导城市产业向县域转移。构建“县城企业+乡村工坊”协作机制,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二是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深度挖掘乡村特色资源,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培育壮大特色种植、养殖、手工艺等产业。促进乡村产业与文化、旅游、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民宿、农事体验等新兴业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提升乡村产业附加值。开展特色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建立区域公用品牌运营中心,通过直播电商、消费帮扶等途径拓宽销售渠道。三是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推广合作组织模式,大力发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推行“租金+薪金+分红”模式,规范“企业+农户”合作,明确保底收购价与利润分成比例,建立违约赔付机制。建立产业增值收益监管平台,要求企业将不低于一定比例的加工利润回馈农户。设立乡村振兴公益金,从集体经营性收入中提取公益金用于改善民生,重点解决特殊群体的生活困难问题。

  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从规划、政策、治理等多个维度构建长效保障机制,以确保各项举措得以有效落实。一是强化规划统筹引领,构建城乡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于县域层面明确“县城—乡镇—村庄”的功能定位与设施布局,为乡村发展预留空间。规划编制应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引入第三方评估,避免“一刀切”式的城市化改造。二是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制定涵盖财政、金融、土地等多方面的专项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的投入。设立农村发展专项基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贴息贷款、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三是加强治理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政府治理水平,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优化乡镇机构设置,明确职能分工,提高行政效率。推进农村社区治理创新,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激发农民参与农村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优化考核监督体系,建立以“农民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体系,将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提升、收入增长等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范畴。实行“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评估、年度总考核”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资金分配直接关联。开展专项督查,严查“重建设轻管护”“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确保政策红利能够直接惠及农户。

  作者为省社会科学院农业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二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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