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金昌新闻网—金昌日报讯(记者孟文佳)5月23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在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最新公布的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名单中,甘肃省金昌市成功通过严格评估,再度荣膺“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这是我市自2015年首获此项国家级荣誉以来,连续第四次蝉联桂冠,持续领跑西北地区精神文明建设。
作为我国含金量最高的城市综合荣誉,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开展一次复评。本次共有303个城市(区)通过复查,金昌市在城乡环境治理、公民道德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47项测评指标中表现优异,尤其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全域无垃圾治理等方面形成示范效应。
多年来,我市从资源型工矿城市转型出发,聚力打造和合善治的文明之城,通过开设“公益课堂”、推进移风易俗、“道德银行”积分制度等多种方式,以实实在在的文明实践成效激发文明金昌魅力。
四度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的背后,是每一位金昌人用汗水浇灌文明的生动实践,更是这座城市将创建标准转化为民生温度的长久坚守。站在新起点,我市将以“文明永无止境”的姿态,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让文明之光照亮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每一步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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