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我市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郝雅妮 庞丽娟)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传承生态文明,3月14日,我市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醒民出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立展板生动解读《条例》的核心条款,并分享我市古树养护的成功案例,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向群众讲解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责任主体,保护措施,以及砍伐、移植、破环古树名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提高了公众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古树名木保护与传承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自3月15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填补了古树名木保护领域国家层面的法规空白。据统计,我市现存古树名木8772株,占全省94401株的9.3%,涉及35个科73个属112个种,主要为柏科、松科、杨柳科、银杏科、槭树科、豆科、榆科等树种。
近年来,我市以“林长制”为抓手,深入开展“春风”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全国古树名木评选活动,推行“一树一策”精准保护,不断规范和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监察监督、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古树名木保护新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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