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
原标题:我市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
中国甘肃网12月16日讯 据金昌日报报道(记者 刘璐 李新宇)自2011年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金昌市积极响应群众呼声,个人缴费档次不断增加,具有托底功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日趋完善,牢牢夯实群众美好生活的“基石”。
在金川区政务服务大厅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缴纳窗口,市民李雪来为自己61岁的父亲办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业务。由于李雪的父亲是农村户口,又常年在金川区宁远镇独居,为了父亲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她以每月3000元的标准,一次性为父亲补交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45000元,今后,他的父亲可享受每月500元左右的养老金。“一次性补缴虽然感觉缴的多,但是我爸每月都能有钱花了,做儿女的也放心。”李雪欣慰地说。
市人社局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调整力度,形成县区逐年递增、市级适度配套,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共同富裕先行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中的兜底保障能力,在改善城乡居民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发挥积极作用。
“一开始我每月养老金一百零几块钱,到现在每月180多块钱,心里高兴。”今年68岁的田祥有是金川区宁远堡镇西坡村五队的村民,常年以务农为主业,没有退休金。8年前,他和老伴以每月2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满15年。如今,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逐年完善,他每月可以领到187元,加上老伴的那份共374元。虽然374元不能完全解决老两口的养老问题,但却极大地提高了农村老年人的尊严。“再也不用问孩子们要零花钱了。”田祥有和老伴都很满足。
为了让参保群众感受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2024年,市人社局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我市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人每月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10元,其中市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的基础上增加到20元、县(区)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0元的基础上增加到15元。截至10月底,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在中央和省级基础养老金调整后每人每月达到183元,65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达到187元。市级基础养老金位居全省第2位,金川区、永昌县基础养老金水平位于全省中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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