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检察院与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建议衔接转化机制
为进一步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相互促进,近日,肃州区人大常委会与肃州区检察院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进一步凝聚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工作合力,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突出问题,主要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个人信息保护、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法定领域,有效保护公益,维护公平和正义。
《办法》还明确了衔接转化的工作流程。肃州区检察院对转交的人大代表建议统一登记备案、分类管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在办理经转化的公益诉讼案件中,可以邀请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案件的调查取证、公开听证、整改评估等。同时,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衔接转化落实情况,依法有效推动解决监督中的共性问题,并将衔接转化工作列入肃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年度报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互相选派具有专业知识或法律背景的工作人员。通过成果报告、人才共享等制度,凝聚工作合力。(黄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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