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关键少数”抓实重点环节 构建“学述考督责”责任闭环——甘肃推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崔亚明
如何让法治的种子在人民群众心中生根结果,如何深入推进法治甘肃建设?
甘肃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建构起“学述考督责”全链条贯通的责任闭环,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依法治省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多措并举“学”
甘肃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
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发表署名文章,带头开展辅导授课、交流研讨,示范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去年,全省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研讨班4000余期,开展辅导讲座1600余场次,41万名党员干部接受培训。
创新学习方式,创建研究基地。我省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甘肃政法大学、陇东学院建立全省首批“甘肃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理论阐述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同时,充分运用南梁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举办全省法治文化论坛,加强与国内知名院校合作交流,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多管齐下“述”
我省印发《甘肃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从“为什么述”“谁来述”“述什么”“怎么述”等四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今年3月,陇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织开展“一把手”述法系列展播活动,邀请各部门负责人,述法治成果、谈下一步重点工作……
以述法促履职,我省积极探索实践,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党政负责人学法述法,是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职责的重要抓手。
我省探索建立“1+4+5+N”述法模式,紧盯全面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能力水平这一目标,推动“省市县乡”四级党政主要领导开展述法全覆盖。建立健全“述学、述评、述督、述考、述改”五项工作机制,采取“书面”“专题”“会议”“新媒体”等“N”种述法形式,推动年终述法与专题述法、现场述法与会议述法有机结合,发挥好“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自觉当好普法、尊法、守法的表率,当好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为确保述法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我省制定印发省市县乡四级领导干部述法责任清单,对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和30个省直重点部门共计61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法报告进行专题审议。省委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并对述法情况进行点评,示范带动省市县乡四级同步开展述法工作,有力推动了述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去年,全省3.41万名领导干部进行述法,其中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1791名,省市县三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2.01万名,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5565名,其他述法主体6612名,确保“应述尽述”。
通过省市县乡四级领导干部述法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和促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多方问效“考”
上级党委应当将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合理确定分值比重;
党委组织部门要将述法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内容和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
我省将法治考核评价纳入全省绩效考评体系,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努力在突出指标导向作用上求实效、在完善考核评价方式上出实招、在提效能促发展上见实绩。
我省优化考评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年度考评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配套出台具体考评办法,搭建法治建设平时考评信息化平台,形成“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考评体系,推动法治考核重基层、重日常、重平时。
兼顾考核方法科学性与实用性,突出考核指标的引领性与精准性,保障考核程序的严密性与客观性,实现考核结果运用的充分性与有效性……我省创新考核模式,首创法治考核“1+4+7”考核模式,坚持法治甘肃、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持法治为民、依法履职能力“四个基础”,结合各行业领域职能定位,分别列出法治建设工作实绩主要指标、正向激励与负面提醒指标等七类考评指标,确保考核工作更加精准化规范化。通过“听、看、查、谈”等方式,对市州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情况进行实地考核,首次把法治建设列入民意调查重要内容。优化加大法治建设考评赋分比重,并将法治考评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随着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在我省,法治考核评价已经成为推动“关键少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的“助推器”、成为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的“试金石”。
多点发力“督”
今年3月,经过层层选拔,我省选任的159名首批法治督察专员上岗,将视情选派参与法治督察工作,充分发挥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作用,帮助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积极协助开展督察工作;
今年4月,甘肃省第四督查组到平凉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政务服务、执法检查、公平竞争、重点产业链服务保障等,全面督查甘肃省平凉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
我省发挥法治督察的整体推动作用,将法治督察纳入省委、省政府督检考计划,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紧盯党委政府落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开展市县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八五”普法规划等全面督察,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我省聚焦法治建设领域难点堵点痛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等突出问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食品药品领域执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实施、落实“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基本生活保供、加强耕地占用补偿等专项督察,形成齐抓共管、一体推进良好格局。
法治督察的根本目的在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我省突出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以“点对点”“背靠背”形式逐一反馈问题清单,通过组织“回头看”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全面落实、清仓见底。同时加大对被督察单位典型经验的宣传推介,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其他地区和部门创优争先,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多向联动“责”
我省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通过督察问责问效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动力、解决工作难题、取得工作实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统筹推进与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法治督察与纪委监委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检察机关、巡视巡察及督察机构协同配合、成果共享机制,强化法治督察综合效应。把法治督察结果与法治建设考评工作相挂钩,将法治建设考评结果作为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把法治督察的结果作为法治建设考评的重要参考。
我省坚持把惩处问责作为督察“长牙”“带电”“生威”倒逼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惩处问责26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3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曝光典型案例18起,形成有效警示震慑。
一体建设法治甘肃、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学述考督责”全链条贯通,在陇原大地上,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立法质效稳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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