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4年拟录用选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甘肃省2024年拟录用选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甘肃省2024年选调生工作安排,现将拟录用选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组织
1.省直单位拟录用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组织体检,请有关人员于4月14日07:30在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43号甘肃省党员干部教育基地正门前集合。市(州)、县(市、区)拟录用人员由所在市(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集合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2.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前三日应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项目不合格的,在接到通知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由省委组织部或市(州)委组织部另行指定体检机构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拟录用人员体检时请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甘肃省2024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原件。
4.严禁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进入体检现场,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二、考察和资格复审
考察主要了解拟录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能否如期毕业等情况。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档案、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目前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正在进行。
三、公示
对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请携带500元现金,具体数额按医院标准收取。
2.无故不按期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不予录用。
3.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能正常毕业(截至2024年7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自愿放弃等人员,不予录用。
附件:
各市(州)体检时间安排和集合地点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24年4月9日
- 2024-04-09甘肃省2024年3月登记作品推优名单
- 2024-04-09第三十四届中国新闻奖甘肃省参评作品公示
- 2024-03-302023年度甘肃新闻奖评选结果公示
- 2024-04-08关于公布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