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建立“1+1+1+2N”基层普法队伍
原标题:兰州市建立“1+1+1+2N”基层普法队伍
紧扣全市主动创稳提质增效主题主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和谐稳定,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兰州市创新建成“1+1+1+2N”即:1名政法委员、1名司法所所长、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和网格员的基层普法队伍,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宣传体系。
建设好一支队伍。由各县(区)司法局牵头实施,督促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全覆盖建立“1+1+1+2N”普法宣传队伍。加强队伍特色凝练,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每年开展“1+1+1+2N”普法宣传队伍品牌选树活动,以评促提,实现基层普法力量整体提升。
发挥好四个优势。充分发挥县(区)司法局统筹协调作用,为基层普法队伍成长规划发展愿景、提供培训机会。充分发挥政法委员组织优势和司法所所长协调优势,建立健全队伍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培训、活动方案,为普法宣传队伍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推动法律顾问与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司法所所长、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结对子”,建立学习培训、法律咨询、法治服务“朋友圈”。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的乡土优势,及时反馈基层群众法律需求,开展针对性法治培训和法律服务。县(区)司法局每年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对辖区内所有“法律明白人”、网格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集中法治培训,乡镇每年邀请法律顾问对“法律明白人”轮训不少于4场次。
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根据相关要求,“1+1+1+2N”普法宣传队伍要制定年度或季度普法计划,以司法所“普法驿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人民调解室等法律服务固定场所为平台,采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与基层群众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履行参与起草、审查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参与经济项目谈判、签订重要合同,进行有关政策法律论证、重大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过程中,积极邀请政法委员、司法所所长、“法律明白人”、基层网格员参与,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引导更多法治力量向矛盾纠纷预防前端用力,主动走近群众提供服务、回应诉求、排查风险,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助力基层主动创稳提质增效。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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