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满足中低收入群体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住房公积金使用优化调整政策,将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两提高、两取消、三放宽”的新举措,保障购房消费,为促进平凉高质量发展贡献住房公积金力量。
据悉,新的住房公积金使用优化调整政策明确规定,贷款月还款比例提高至家庭月收入的60%,提高多孩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至60万元、“商转公”贷款多孩家庭首套住房最高额度至7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至6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至50万元。
同时,取消同一套住房只能使用一次公积金的规定,取消再次申请贷款需间隔六个月时间的条件限制。并放宽贷款购房时限。“商转公”、期房、现房、再交易住房贷款和异地贷款购房手续时间,由三年期限放宽至2010年12月21日之后,在放宽时间内,均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放宽征信审批条件。公积金贷款逾期记录给予5日宽限期,宽限期内按时还款的,不计入逾期期数;信用卡逾期期数作为参考指标。三是放宽部分提取规定。取消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需连续正常归还12个月以上这一规定,提取次数由每年提取一次放宽至每月提取一次。(记者王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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