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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推出十项便民、八项利企举措

2024-03-07 09:17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原标题: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推出十项便民、八项利企举措

  中国甘肃网3月7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马艳玲)2024年是我市加快推进强省会行动、建设新时代美丽兰州的全面发力之年,为更好贯彻全省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工作精神,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紧紧围绕市委“1139”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强省会行动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于3月6日推出十项便民、八项利企举措。

  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便利举措

  一、简化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的材料,只需携带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采集认证;合同、申请书等由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填写打印,交易双方只需现场签字确认。

  二、推行便民服务。市本级和东岗登记大厅设立免费“帮办代办”服务专区,集成帮办代办、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对前来办理业务存在困难的群体提供免费帮办代办;对有需要的特殊群体(现役军人及老弱病残孕等)或其他急于办理的情形,畅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对出行不便的特殊群体(老弱病残孕等),受托人可预约上门暖心服务。

  三、推行“同城通办”。二手房过户、抵押贷款、抵押注销、变更、换证等5项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可在全市13个登记大厅“同城通办”,申请人可就近选择登记大厅办理。

  四、推行延伸服务。商品房转移、商品房转移及抵押、预告所有权、预告抵押权登记业务可在全市126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延伸服务网点办理;抵押设立和抵押注销业务可在省、市公积金中心及全市111家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点办理;公证继承转移登记业务可在兰州公证处延伸服务网点办理。

  五、信息快捷查询。线上,权利人可通过登录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甘快办APP、甘肃政务服务网等,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24小时“随时查”;线下,权利人可通过全市124处自助查询设备,各登记大厅查询窗口,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15分钟“无忧查”。

  六、推行“带押过户”。二手房交易的卖方不用提前还清原贷款,推行将抵押权注销、所有权转移和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只需交易双方和银行达成一致,即可到各登记大厅办理“带押过户”。

  七、推行“5+2”延时服务。工作日内,实行“延时”工作制,窗口不受下班时间影响,直至经办业务全部受理完成。工作日外,周六、周日上午9时至12时实行延时服务,申请人可通过登录甘快办APP(不动产预约)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网址http://www.gssbdcdj.com/)预约办理。

  八、进度全程“掌上查”。申请人可通过手机扫描抽号单、受理凭证上的二维码,准确掌握排队等候情况和业务办理进度。

  九、简化非公证继承手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无需到场,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被继承人死亡时超过80周岁,继承人不能提供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的,可通过“承诺”代替死亡证明。

  十、提供兜底服务。市本级登记大厅设置“办不成事”问题反映窗口,解决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遇到的“疑难杂症”。

  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便利举措

  一、金融机构、开发企业办理相关登记“零跑动”。增加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延伸服务网点,全面推行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和抵押权注销登记“全程网办”;全面实行预告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线上提交、全程网办,办理完成后,提供“送证”上门。

  二、企业办理相关登记业务“零等待”。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抵押权首次登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实行“预约上门”,由工作人员提前完成现场踏勘和资料预审,及时办结;企业办理登记财产业务,一个环节,立等可取。

  三、企业办理登记前期数据成果利用“零负担”。企业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面积测绘(预、实)报告的任意节点,都可以向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供成果数据,并联办理宗地、楼幢数据入库,完成“预落宗”;企业取得房屋面积测绘结果后,由登记机构通过数据共享完成“楼盘表”共建,为企业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首次登记、所有权预告并抵押权预告登记业务缩短前期环节和时限。

  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零费用”。小微企业填写告知承诺书,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非住宅550元)及工本费(10元)。

  五、企业解决登记疑难问题“零距离”。企业办理权籍落宗、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首次登记、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企业改制导致的转移登记、商品房预告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企业间存量房转移登记等业务时,由首个接待科室确定一名“兰登店小二”,全程 “一对一”为企业办理登记事项提供“帮办代办”。

  六、企业办理相关登记业务“可容缺”。企业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首次登记、企业改制导致的转移登记、企业间存量房转移登记等业务时,可对除权属来源文件、完税资料之外的材料先行容缺,容缺材料在承诺期内补齐后即时发证。

  七、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常态化”。在各登记大厅、线上平台广泛宣传“交房即交证”改革举措,建立企业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台账,对“交房即交证”的项目提供全程服务,与住建、税务联动,项目验收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登记,购房人完税后及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八、实行“交地即交证”业务办理“新模式”。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向前延伸至土地供应前,将先行土地供应之后再进行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的“串联办”流程,变为“并联推进”服务模式。以划拨和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实现“交地即交证”;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竞得人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税款后,即来即办;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取得的,取得方缴清税款后,即来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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