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印发《陇南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原标题:我市印发《陇南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本报讯(记者胡彦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近日,我市制定印发了《陇南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提出的总体目标为,到2026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390亿元以上,年均增速达到8%以上。民营经济对全市的税收、地区生产总值、技术创新、城镇劳动就业和企业数量的贡献持续增加,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主要目标为,2024-2026年,全市登记的涉税民营经济主体平均增速达到9.14%以上,全市民营企业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年均增速达到22%以上,全市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到95%,民营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占比达到60%,全市民营企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数量力争达到3家,全市金融机构对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达到6.5%,全市通过“信易贷”平台实现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额度达到40亿元,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民间投资到位资金年均增速达到8.5%,市级以上开发区民间投资到位资金年均增速达到8%。
《措施》明确了8类30项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简化企业办理环节、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二是持续推进良性发展。引导民营企业深化改革、鼓励民营企业优化重组、引导民营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干部包抓联企业制度。三是增强融资服务能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银行保险业服务体系、深入推进“银税互动”、积极鼓励上市融资。四是鼓励引导科技创新。提升品牌竞争力、增强创新能力、实施“三化”改造行动。五是提供人才支持。强化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六是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加大对外合作交流。七是加强法治保障。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财产权、提高涉民营企业办案效率、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联合惩戒力度、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八是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树立正确人生价值观、加强企业家培训力度、完善民营企业家激励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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