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以检察听证解群众烦扰
原标题:【新时代 枫桥经验 甘肃实践】
嘉峪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以检察听证解群众烦扰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石丹丹 通讯员 王蕊
近年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检察听证实践应用,优化“检察听证+”办案模式,持续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到检察执法办案全过程。
“检察听证+刑事和解” 化解群众纠纷
“感谢检察官,这次的检察听证活动让双方面对面沟通,对方承诺会按期偿还我全部损失,我就放心了。”在一起刑事申诉案中,被申诉人袁某隐瞒装载机出售事实并拖欠租赁费用,申诉人荔某索要租金未果,两人产生矛盾纠纷。通过召开刑事申诉案件检察听证会,检察官详述了案件复查过程,听取了多方意见,就案件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及适用的法律等情况,向矛盾双方释法说理,促成双方现场达成刑事和解,袁某偿还了大部分欠款,并承诺会按期补足欠款。
针对刑事申诉案件矛盾纠纷深、分歧意见大、利益诉求多、化解矛盾难的特点,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将检察听证工作置于案件办理前端,检察官讲透法理、听证员辨明道理、当事人厘清事理,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既推动案件正确办理,又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2022年以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共审结11起刑事申诉案件,通过检察听证,成功化解了8起案件,切实增强了办案透明度,将信访风险、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检察听证+公益诉讼” 保障群众利益
“召开本场听证会很有必要,农资经营者销售假种子,牵扯百姓根本利益,要严格执法,保障百姓利益不受损。”参加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后,嘉峪关市人大代表梅建国说。
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嘉峪关市部分农资经营者存在销售过期或没有检测日期的种子等问题。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嘉峪关市检察院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加强种子监督管理,维护种业健康发展的诉前检察建议。此前,嘉峪关市检察院在嘉峪关市文殊镇塔湾村村委会召开了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经市人大代表、农民代表,以及行政机关代表集体评议,大家一致支持检察机关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
公益诉讼案件事涉多方利益,嘉峪关市检察机关综合研判案件办理必要性和公益受损情况,召开检察听证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兼听各方利益诉求,让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检察听证+司法救助” 传递司法温暖
“非常感谢检察官对我们的关心,这笔司法救助金帮了我们大忙。”不久前,司法救助检察听证会在申请人钟某与谢某家中召开。
在一起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钟某和谢某家庭都存在“因案致贫”情况。钟某和谢某家中饲养羊只被盗,案发后被盗羊只被犯罪嫌疑人售卖,赃款挥霍殆尽,家属也无赔偿能力,钟某、谢某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导致家庭经济状况一度窘迫。
经多方走访调查,检察官认为钟某、谢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启动了司法救助审批程序,并召开检察听证会。与以往不同的是,这场听证会开到了钟某、谢某家中,检察官用几张小木凳,搭建了简易听证场地。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意见,向钟某和谢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中,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检察听证“点对点”的优势,将检察听证会“搬进”群众家中,传递司法温情,打通了检察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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