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举行平安建设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原标题:我省举行平安建设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中国甘肃网11月26日讯 据兰州晚报道 《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平安甘肃建设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法规。11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的相关情况作了介绍。
《条例》分为七章,共七十一条,包括总则、风险防范与矛盾化解、重点防控与治理、公共安全保障、基层治理与社会参与、监督与奖惩和附则。
其中,第二章“风险防范与矛盾化解”,共11条。要求加强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健全社会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从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司法预防等方面强化风险源头治理;规定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等内容,对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作出了规范。
第三章“重点防控与治理”,共16条。围绕社会安全稳定,对重点区域防控、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作出规定;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网络安全监管、重大网络舆情防控、金融风险防范、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医疗机构安全风险防控、出租屋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及新业态风险防控等作出规定,明确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要求。
第四章“公共安全保障”,共15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明确了危险源危险区域排查监管、重要设施设备安全维护、危险物品安全监管、生态环境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物流寄递安全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对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使用、公共安全风险分担机制等作出规定,明确职责任务。
据介绍,《条例》立足于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安全的全方位之治,首次明确了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首次明确了承担平安建设组织协调职能机构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在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加强重点防控、维护公共安全、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职责任务,着力构建权责明晰、高效联动、左右协调、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推动各方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同做好平安建设工作。
同时,《条例》充分体现主动创安、主动创稳的工作理念,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社会风险防控全链条治理,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精准高效防范化解社会风险;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坚持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发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防止因案件办理引发新的矛盾风险。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申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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