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水资源!天水市检察院督促追缴水资源费100多万
新天水讯【记者 王晓华】近年来,天水市多个国有企业用水主体在生产经营中抽取地下水,但未按照规定按时缴纳水资源费,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多次催缴后仍未主动缴纳,导致国有财产流失。针对这一情况,近日,市检察机关依托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发现案件线索并依法开展监督,促使水资源费收缴到位。
今年7月,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水务局在开展协作过程中,收到市管用水户欠缴水资源费案件线索,于是依法立案调查。经调取资料、询问行政执法人员等方式查明,天水有4家企业长期拖欠水资源费等共计126.059万元,数额较大,造成国有财产流失,且不利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损害了国家利益。
另查明,这4家企业涉及机床、机械、房地产等领域,其中3家为天水市老牌国企,市水务局虽多次下发《水资源费催缴通知单》,但均未引起用水企业重视并以各种理由拖延缴纳水资源费,直至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时,仍未能缴纳到位。
为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守护国有财产,推进欠缴水资源费突出问题整治,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作用,8月4日,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督促追缴水资源费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邀请市水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及拖欠水资源费的用水企业参加会议,就欠缴水资源费问题进行了充分磋商。
通过磋商和交换意见,会议达成一致共识,市水务局表示将充分运用行政监管手段,尽全力追缴相关企业欠缴的水资源费,确保水资源费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到位。参会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将克服困难,及时足额缴清所欠水资源费。
截至目前,欠缴企业已缴纳水资源费119.059万元,剩余7万元水资源费承诺于限期内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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