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天水市伏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
中国甘肃网9月27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张振宇 张玉芳)9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天水市伏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的决定》。
天水市是伏羲的诞生地和伏羲文化的发祥地,被称为“羲皇故里”,现存伏羲庙、卦台山等许多与伏羲相关的古建筑、古遗址、古遗迹和民俗习惯。多年来,天水市围绕伏羲文化保护传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伏羲文化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显现。为了加强伏羲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水市于2022年底启动了该项立法工作。
分组审议期间,与会委员对制定《条例》给予充分肯定,普遍认为,制定《条例》贯彻了党和国家有关历史文化保护精神,符合我省实际,在文化保护立法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一级巡视员索鸿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和黄河保护法的法治实践,是总结固化已有成功经验,以法治手段保障伏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举措,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十分必要。
《条例》共五章三十三条,包括总则、保护管理、传承利用、法律责任、附则。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保护对象、保护原则和政府及部门职责,伏羲文化保护传承的规划编制、调查认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公布,建设管理以及禁止性行为、文物修缮、抢救性保护,文化旅游和伏羲祭奠等内容。
《条例》明确,在伏羲文化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确保建设规模、体量、风格、色调与伏羲文化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伏羲文化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对伏羲文化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已经存在的与其历史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逐步改造。对危害伏羲文化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伏羲文化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必要时予以拆迁。
《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以伏羲庙、卦台山等文化旅游景区为核心,完善道路交通、通讯信息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培育和发掘伏羲文化旅游产业,开发伏羲文化旅游线路,加强伏羲文化数字化、旅游场景化建设,打造伏羲文化旅游和节庆品牌。
《条例》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损害伏羲文化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相关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查处。对在伏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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