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市州播报 >> 酒泉

限道、限速、限距! 途经酒泉这些路段请注意

23-08-07 10:16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编辑:刘姗

  原标题:限道、限速、限距! 途经酒泉这些路段请注意

  中国甘肃网8月7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张秀芸)为严格贯彻落实我省道路交通安全“严管十条”管理措施要求,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自8月1日起,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酒泉市辖区部分高速公路(双向)沿线通行的机动车辆实施“限道、限速、限距”管理措施。

  限道路段及措施

  途经连霍高速(G30)肃州段、玉门段、瓜州段,京新高速(G7)马鬃山段,柳格高速(G3011)阿尔金山隧道至洪崖子沟特大桥路段的大型货车、大型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一律靠右侧车道行驶,严禁占用左侧车道行驶,违者以违反禁令标志严格处罚。

  限速车型及路段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七座以下小型客车限速60至120公里/小时;大型货车、大型客车、旅游包车及小客车以外的车辆(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速60至100公里/小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柳格高速(G3011)阿尔金山隧道至洪崖子沟特大桥路段行驶的所有车辆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0公里每小时。

  限距标准及要求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应做到安全有序通行,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100公里/小时的时候,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100公里/小时的时候,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