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就空军招飞进行政策解读
中国甘肃网7月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7月3日,省教育厅就空军招收飞行员工作进行政策解读。据悉,空军招飞实行提前批次单独投档、优先录取,未录取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投档和录取。
未录取招飞不影响其他录取
经空军组织的招飞定选,医学选拔、心理选拔、政治考核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空军招飞志愿,即空军航空大学飞行技术(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其他志愿可正常填报。空军招飞实行提前批次单独投档、优先录取,未录取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投档和录取。未通过招飞定选或未达到分数要求的请勿填报招飞志愿,以免造成志愿浪费。空军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选拔在高考录取后组织,不需要另行填报志愿。空军招飞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安排,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飞录取工作一般于7月上旬开始,预计在7月中下旬结束,具体时间以招生考试机构录取工作安排为准。录取的高中生飞行学员进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考察期通过后方可取得学籍、军籍。因此,从录取后到报到前,要保持良好心态,自觉控制使用手机、平板、电脑和耳机的时间,保护好视力听力,不要熬夜、暴饮暴食,适量安排体育锻炼,减少剧烈或对抗性运动,预防运动外伤。
高中生飞行学员采用两种模式培养
空军高中生飞行学员主要采取两种模式培养:军事高等教育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并按规定授予相应军衔;军地“3+1”联合培养模式。选拔录取为空军与地方高校联合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的,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空军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二次选拔工作在高考录取后进行,空军每年从招收的理科(物理类)考生中,依据当年北大、清华在分省录取分数线下浮一定分数后,遴选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为预选对象,预选对象须在航空大学完成体验飞行且合格后,综合高考成绩、体验飞行成绩和招飞心理选拔成绩择优录取。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亚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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