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
原标题:兰州新区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
为兜住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之底、落实“三抓三促”行动,今年兰州新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再次提高。
此次调整后,新区城乡低保标准由月人均687元提高到700元,农村一类低保标准与城市低保全额标准相统一,月人均700元,农村二类低保标准按城市低保全额标准的90%确定,月人均63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月人均1189元提高到1196元;照料护理标准根据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三档,分别为每人每月162元、301元、540元。目前,1-5月提标资金补发工作已全面完成。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周靖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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