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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3-06-05 14:15 来源:中国甘肃网-嘉峪关日报 编辑:张慧雅

  环境质量综述

  2022年,嘉峪关市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故,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环境质量状况

  一、大气环境

  (一)城市空气质量

  2022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2,全省排名第三。细颗粒物浓度均值2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同比上升5.3%;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均值56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同比上升3.7%;二氧化硫浓度均值16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同比上升14.3%;二氧化氮浓度均值22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同比上升15.8%;一氧化碳浓度均值0.8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同比持平;臭氧浓度均值133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同比上升3.1%;优良天数比率87.4%,同比上升1.9%。

  (二)沙尘天气

  全年发生沙尘天气32次,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天数70天,同比减少2天,沙尘天气是影响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主要因素。

  (三)降水

  全年降水日数37天,降水量77.4毫米。pH年均值范围在6.63-8.67之间,无酸性降水。

  二、水环境

  (一)地表水环境

  嘉峪关市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北大河(干渠)火车站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限值要求,无劣Ⅴ类水体和黑臭水体,达标率100%。

  (二)地下水环境

  全市共设嘉峪关水源地、北大河水源地、新城野麻湾、文殊镇双泉、华电新能源、新城镇政府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全市有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北大河水源地和嘉峪关水源地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达标率100%。

  三、土壤环境

  2022年,全市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全年未发生因土壤污染引发食用农产品超标的事件。

  四、声环境

  (一)区域声环境

  全市共设114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一类区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48.0分贝,二类区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0.5分贝,达标率100%,声环境质量总体等级为“二级”,处于“较好”水平,与2021年相比保持稳定。

  (二)道路交通声环境

  全市共设30个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2.5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处在“好”水平,与2021年相比保持稳定。

  (三)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全市共设10个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未超出标准限值,达标率100%。

  环境管理

  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嘉峪关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考量,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就。

  稳妥推进“双碳”工作。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13”政策体系,电力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圆满完成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履约清缴工作。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配合完成14家温室气体排放单位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掌握全市主要行业和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分布状况和排放水平。加快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实施嘉酒局域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和酒钢智慧电网及新能源就地消纳项目,加快嘉峪关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持续提高清洁能源比例。完成7家企业市级清洁生产审核与验收,谋划申报铝产业集群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成功纳入全国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

  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召开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分析研判及工作部署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发挥技防优势,充分利用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控、各类空气质量监测站和激光雷达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做好工业、燃煤、扬尘、机动车尾气四类污染源排污监管。加大污染物治理资金投入,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7589万元,推动实施酒钢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高炉除尘系统优化升级、储运部粉尘治理等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有效降低工业企业涉气污染物排放。加强机动车污染源监管,实施黑烟车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建成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巩固燃煤锅炉改造成效,持续加强煤炭配送体系监管,完成90批次煤质抽检,合格率100%。加强扬尘污染源头防控,全市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推行绿色施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城市道路机械化湿法清扫率85%以上。供暖期间全力打好“冬防”攻坚战,制定《嘉峪关市轻、中度污染天气应对管控方案》,积极应对沙尘天气。

  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印发《嘉峪关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加大工业生产、农业灌溉、园林绿化节水改造力度。强化水源地监管,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加强全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推动河湖“四乱”问题常态化规范化整治,排查整改涉河湖生态环境问题4个,依法查处1起违法打井取水案,6起超许可取水案,处罚金额15.5万元。持续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和入河排污口排查,全市无黑臭水体和入河排污口。落实讨赖河流域水资源配置及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全年下泄生态水量1.594亿立方米。实施嘉峪关讨赖河南岸河滨缓冲带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加强美丽河湖建设,讨赖河嘉峪关段成为全省首个通过验收的美丽幸福示范河湖。2022年6月,获评全国“2021年度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地方”,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和生态环境部、省政府通报表扬,成为全省首个在生态环境领域获激励的城市。

  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印发《嘉峪关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嘉峪关市“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加大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力度,规范有序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完成重点企业自行监测。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对变更为“两公一住”的地块严格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完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设备升级项目建设。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达标率100%,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3.3万吨,无害化处置利用量43.4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046.7万吨,综合利用量529.3万吨。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建设高标准永久基本农田7000亩,完成石桥村和泥沟村2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健全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印发《嘉峪关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7.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6%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4.4%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市无受污染耕地。

  有效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修订《嘉峪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有效落实辐射安全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放射源转移备案等管理制度。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规范运行,动态监管放射源和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监督检查率均100%。深入推进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有序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科普宣传工作,公众核与辐射安全意识不断提升。规范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工作,核发8个,变更3个。

  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规划引领,印发《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统筹治理,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合理布局城乡生态生产生活空间,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加强草原、河湖、湿地保护,推进讨赖河安远沟至嘉酒分界线段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嘉峪关草湖湿地公园保护与恢复、森林植被恢复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等重点生态项目建设,新增国土绿化面积220.4公顷,修复退化林267公顷,地区生态功能得到提升。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义务植树59.66万株,因地制宜建设城市小游园和微绿地,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8.98平方米,人民群众生态满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对照市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主动认领问题,逐项按照整改措施,积极推进问题整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115件信访投诉案件全部办结,33个具体问题中31个完成整改,剩余2个问题整改达到时序进度,警示片披露11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深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认真筛查问题线索,开展甘肃鸿运新型保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排放废水致土壤环境损害案件赔偿工作。

  持续提升环评审批服务。组建市生态环境局派驻工业园区(高新区)工作办公室,聚焦全产业链项目招引落地,积极服务省列、市列重大项目,切实依法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成果应用,为30余个项目提供选址选线生态环境符合性查询,提出具体管控要求,将符合性分析结果纳入环评文件,在环境准入、选址选线分析以及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全面提升排污许可精准化管理水平,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执行报告填报和污染物自行监测等证后管理工作。全年共审批项目环评35个,备案登记262个,新增核发排污许可证7个。

  规范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打击“洗洞”盗采金矿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580余人次,检查企业210余家次,下达整改通知66份,立案处罚5件,罚款金额105.7万元,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1起。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完成成效评估工作,自评得分92分。积极办理信访举报投诉,共受理办结环境信访案件59件,办结率、满意率均100%。系统运用“互联网+监管”、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监管执法正面清单,针对清单内企业现场检查79家次,使用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24家次,使用无人机巡查2家次。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能力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设立“每周一讲”执法课堂,学习交流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淬炼过硬执法队伍。召开环境行政案件分析座谈会,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有效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完善环境应急体系。完成76个企事业单位(项目)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开展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业务培训,全力做好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运维和应急队伍管理工作。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守好生态环境安全底线。面对2022年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制定疫情紧急状态防控工作方案,科学应对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全体干部职工轮番作业,在嘉峪关宏电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刘氏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峪关启洁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的大力协助下,共安全转运处置医疗废物832吨,处置量是2021年的2.3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作风得到充分彰显,切实筑牢了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制定《嘉峪关市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2022年度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22年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完成2022年度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测工作,开展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指导本市5家第三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完成数据录入、信息公开等工作,企业自测信息完成率、公开率达到98.83%。

  主动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更新发布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36家重点排污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充分运用生态环境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发布4800余条政务信息,在全市新闻发布会上发布2次生态环境工作进展。在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定期公布环境质量、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环境执法、行政许可等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收到3份依申请公开诉求,均做到及时反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全社会唱响“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旋律,以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为契机开展生态环保科普宣传,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持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工作信息被新华网、中国环境报、嘉峪关日报等市级及以上媒体采编59次。市融媒体中心共播出生态环保相关新闻1043次、视频14部、公益广播3107条、宣传文章60余篇。六五环境日期间,组织省内30多家主流媒体 “清洁美丽看河西-生态环保行”采访团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以及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成功经验进行了全视角、全方位报道,有6篇文章在央广网、新华网、学习强国、中国环境、每日甘肃网等平台发布,阅读量达10万余次。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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