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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安局发布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3-05-15 08:56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编辑:刘姗

  原标题:兰州市公安局发布 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中国甘肃网5月15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张秀芸)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26起,挽回损失20.83亿元……记者5月12日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2022年以来,兰州公安经侦部门在防范经济金融风险、严厉打击突出经济犯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有力维护了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为积极适应新时代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形势发展需要,有效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在“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到来之际,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发布了十起典型案例,以期起到提醒警示作用。

  一、刘某某、鄢某购买假币案

  2022年5月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鄢某驾驶车辆前往重庆,通过关某某购买伪造的500张面值20元假币,返回兰州后用于消费。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取线索后,于2023年2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鄢某,现场查扣面值20元假币52张。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其驾车至重庆购买假币并在“飞机”聊天软件上寻找客源销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

  二、韩某某保险诈骗案

  2020年8月,某保险公司在核查理赔案件时发现,2018年9月,陈某某驾驶奔驰S350轿车(车主韩某某),行驶至兰临高速(临洮至兰州方向)13公里处时,与甘某、李某发生三车追尾事故。韩某某为获得高额理赔款,又驾驶奔驰S350轿车在现场实施二次撞击,造成车辆事故扩损。2018年11月,保险公司赔付韩某某12万元,韩某某将所骗理赔款用于挥霍。接报后,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于2022年1月抓获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破获该起三车连撞保险诈骗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其保险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已移送起诉。

  三、“X-2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21年1月开始,犯罪嫌疑人叶某青、关某伟为牟取不法利益,先后在兰州新区注册成立6家空壳物流公司,并指使团伙成员段某在无实际货物真实交易情况下,对外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63份,税额1434万余元,价税合计1.73亿余元。为隐藏其犯罪事实,该团伙再次接受上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17份,进项税额1404万余元,价税合计1.22亿余元用于抵扣税款。6家空壳企业共面向全国26个省、直辖市,68个市、区,133家企业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价税合计2.95亿余元。接报后,兰州新区公安局经侦大队于2022年6月成功破获该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挽回国家税款损失100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起诉。

  四、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0年8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成立“兰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伙同犯罪嫌疑人张某亮违规申请办理网络电信业务,通过编程在线商城程序,申请微信公众号窗口及服务器端口,设立书画交易微信小程序,利用传销手段引诱社会公众在平台购买字画,诱骗群众将所购字画寄存于该平台进行代售(虚假交易)以赚取高额佣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获取利润作为返利)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群体非法吸收资金。案件涉及受害人1397人,涉及账户774个,涉案金额5450万元。接报后,兰州新区公安局经侦大队于2022年2月成功破获该起利用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典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捣毁窝点2处,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起诉。

  五、裴某某等人违法发放贷款案

  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担任兰州某银行行长期间,伙同银行员工裴某某、霍某、陈某某伪造虚假贷款合同,伙同贷款主体刘某迪等13人,采取虚构贷款用途,提供虚假资料的方式申请贷款543万元。接报后,兰州市城关分局经侦大队于2022年2月成功破获裴某某等人违法发放贷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挽回经济损失126万元。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裴某某等17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2年8月,犯罪嫌疑人裴某某、霍某、陈某某以违法发放贷款罪移送起诉。

  六、钱某某职务侵占案

  2021年5月至2022年3月,犯罪嫌疑人钱某某在担任兰州某速运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快递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将客户支付运费款不上交,利用“时间差”,在公司“月结户”上挂账欠款的方式,侵占甘肃某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甘肃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甘肃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7家月结客户及部分散单客户所付运费共计1328707.7元后,用于参与网络赌博和个人挥霍。接报后,七里河分局经侦大队于2022年3月成功破获钱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其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3年1月5日,钱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七、张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担任“某某买菜兰州仓”收货组员工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向便利店等多家客户索要入库好处费共计62571元。接报后,安宁分局经侦大队于2023年3月成功破获张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受贿款,挽回经济损失56671元。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上述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八、马某等人系列汽车贷款诈骗案

  2020年12月,犯罪嫌疑人马某、胡某某、王某某、马某某等6人通过对有资金需求但无实际还款能力的“素人”进行虚假包装,由犯罪团伙专业“垫资人”支付首付款后从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申请汽车金融贷款,骗取车辆后拒不履行汽车抵押还款义务,迅速虚开发票将车辆售卖获利。该犯罪团伙成员之间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联络,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具体分工由团伙骨干在网上分配,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呈现职业化特点。接报后,西固分局经侦大队于2021年12月破获该起涉及全国11省(直辖市)17个市州的系列汽车贷款诈骗案,成功打掉一个针对汽车金融贷款公司实施贷款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实涉案车辆15台,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经审讯,6名犯罪嫌疑人对其贷款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已移送起诉。

  九、李某、雷某合同诈骗案

  2022年3月,李某、雷某以虚假旅游区工程建设项目为幌子,虚构工程项目,许诺高额回报,招揽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交付高额保证金,垫付施工成本,骗取受害企业各类费用共计65万元,严重损害了永登县投资营商环境。受害人发现被骗时,嫌疑人采取少量退款、许诺新的工程等安抚手段,拖延受害人报案时间,方便隐匿行踪,继续挥霍资金。接报后,兰州市永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于2022年12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雷某,最终为受害企业挽回全部经济损失65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起诉。

  十、张某组织领导传销案

  2020年11月,某境外集团公司在互联网设立理财创富平台,虚构旗下产业众多、资产雄厚的假象,参与者缴纳100至3.5万美元不等的入门费后成为会员,获取平台积分或虚拟货币,以直推奖、对碰奖、领导奖等高额奖励模式诱使会员推荐他人加入后分成获利。犯罪嫌疑人张某在该平台投资后,积极介绍发展下线人员,人数达40余人,层级达7层以上,直接和间接收取传销资金1062万元。接报后,榆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于2022年10月破获张某组织领导传销案,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该案是兰州市首例涉及境外网络平台传销案件,案件的成功告破,有力震慑了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也为广大人民群众拒绝诱惑、理性投资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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