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 为干事者撑腰
(中国甘肃网资料图)
中国甘肃网4月1日讯(本网记者 宋芳科)3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干事创业,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决定》着力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要创造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千方百计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优质服务,让企业家在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发展上有保障,在全社会营造理解企业家、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
《决定》指出,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长期以来,广大企业家立足甘肃、扎根甘肃、奉献甘肃,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提升全省经济综合实力作出了重要贡献,是推动甘肃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当前,甘肃发展进入国家重大战略叠加和自身发展势能增强的历史交汇期,处于蓄势待发、爬坡过坎、追赶进位的关键阶段。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对于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全省现代化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广大企业家积极投身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广泛参与实施强科技、强工业、强省会、强县域行动。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经过五至十年发展,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不断引导和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力争在全省打造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一流企业,以企业发展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决定》还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对国有企业家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等为目标、在企业发展中大胆探索、锐意改革所出现的失误,只要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情形者,要予以容错。
各市(州)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立“企业家活动日”,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培训、调研走访以及其他相关活动。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家典型事迹,增强企业家归属感、自豪感和荣誉感,让广大企业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凝聚崇尚创新创业正能量,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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