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决定
(2023年3月30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弘扬企业家精神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积极营造理解、尊重、爱护、支持企业家的社会氛围,充分激发广大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发挥企业家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甘肃高质量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就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作出如下决定:
一、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是推进甘肃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长期以来,广大企业家立足甘肃、扎根甘肃、奉献甘肃,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提升全省经济综合实力作出了重要贡献,是推动甘肃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当前,甘肃发展进入国家重大战略叠加和自身发展势能增强的历史交汇期,处于蓄势待发、爬坡过坎、追赶进位的关键阶段。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对于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全省现代化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广大企业家重任在肩、大有可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奋斗目标,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广大企业家积极投身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广泛参与实施强科技、强工业、强省会、强县域行动,致力做好全省经济“盘活存量、引入增量、提高质量、增强能量、做大总量”文章,助力甘肃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争先进位、追赶跨越。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经过五至十年发展,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不断引导和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力争在全省打造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一流企业,以企业发展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大力弘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优秀企业家精神,引导广大企业家践行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
(一)厚植爱国情怀。准确把握新时代爱国主义的内涵,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优良革命传统、形势政策、守法诚信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激发广大企业家热爱祖国、建设祖国的自豪感。准确把握企业发展目标定位,在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中积极作为,把企业发展同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紧密结合在一起,把个人理想融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肩负起产业报国、实业强国的重任,增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使命感。准确把握省情实际,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带领企业抢抓发展重大机遇,顺应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坚持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两手齐抓,促进企业迭代升级、提质增效,把企业发展同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在推进现代化建设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增强企兴我荣的责任感。
(二)勇于开拓创新。引导广大企业家争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弘扬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敢于承担风险的精神,将创新创业作为终身追求,在企业发展中勇于开辟新领域、探寻新路径。争做创新发展的组织者,提升企业家科学素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推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争做创新发展的引领者,积极参与国家级创新平台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在农产品精深加工、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发展和现代服务业优化提升等方面,发展壮大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新的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培育产业新形态,塑造竞争新优势。
(三)秉持诚信守法。引导广大企业家强化遵纪守法意识,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生产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主动抵制逃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贩假、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在遵纪守法方面争做社会表率,带动全社会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坚守契约精神、强化守约观念,注重规则意识、遵守合同约定,将诚信贯穿于企业发展全过程,内化为企业行动自觉。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企业职工诚信守法、服务人民、回报社会,推动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四)敢于担当作为。引导广大企业家保持毅力耐心,面对困难挑战坚定信心、保持定力,躬身实干、积极作为,主动谋划布局,在振兴和发展实体经济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大力实施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工程,着力向上下游延伸,在延链补链升链建链上有所作为,走集群化、集约化发展路子,不断提升能级、做大规模。弘扬“工匠精神”,争做“百年老店”,争创一流企业。弘扬企业家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奉献爱心,参与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对口帮扶、应急救灾等,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岗就业、关爱员工、依法纳税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主动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危机意识,组织带领企业员工奋力拼搏、艰苦创业、力争一流,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竞争力更强、影响力更大的发展。
(五)拓展国际视野。引导广大企业家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不断提升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提高把握国际市场动向和需求特点、把握国际规则、国际市场开拓、防范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用足用好“一带一路”最大机遇,积极参与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深度融入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主动融入全省“东出、西进、南向、北拓”开放布局。增强全球资源和要素配置能力,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积极参与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陆港、国际空港建设,在打造国际文化旅游风景廊道、国际物流仓储集散中心、跨境加工贸易产业集聚区等方面积极作为,带动企业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实现更大发展,更好服务全省对外开放大局。
三、着力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要创造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千方百计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优质服务,让企业家在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发展上有保障,在全社会营造理解企业家、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
全面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依法规范和引导各类企业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法治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和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全面推行“一网通办”“联审联批”“容缺审批”等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一键投诉”机制,加快电子证照应用,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保持涉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搭建沟通、联系、服务企业和企业家平台,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落实领导干部包联企业、“白名单”、“六必访”等制度,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同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清白纯洁、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鼓励企业家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讲真话、谈实情、建诤言。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家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成为亲清政商关系的模范。引导更多国有企业家成为奉公守法守纪、清正廉洁自律的模范。
树立对企业家的正向激励导向。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试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对国有企业家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等为目标、在企业发展中大胆探索、锐意改革所出现的失误,只要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情形者,要予以容错,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建立健全企业家培训体系和创业辅导制度,搭建各类企业家互相学习交流平台,推动企业家素质全面提升。各市(州)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立“企业家活动日”,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培训、调研走访以及其他相关活动。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家典型事迹,增强企业家归属感、自豪感和荣誉感,让广大企业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凝聚崇尚创新创业正能量,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