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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落实财税支持政策 确保红利应享尽享

23-03-23 14:22 来源:中国甘肃网-嘉峪关日报 编辑:张慧雅

  原标题:落实财税支持政策 确保红利应享尽享

  中国甘肃网3月23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记者 白艳华)今年,我市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在动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落实“六税两费”税费支持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

  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支持政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强化政策支持服务力度。通过网上申报和在线辅导对上述优惠政策实现不来即享,即时办结。筛选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户册,依托“陇税雷锋”全员帮办服务机制,为纳税人提供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工作。定期筛选税收征管数据形成“应享未享”企业清单,通过“陇税雷锋”钉钉群,点对点开展提示提醒和跟进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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