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公告提示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公告

23-02-26 11:31 来源:甘肃高院 编辑:张玉芳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委“三抓三促”“主动创稳”“为民办实事”等活动的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用心用情用力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推动信访积案得到实质性化解。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接访领导

  省高级人民法院,各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

  三、接访地点

  各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

  四、受理范围

  1.本院作出生效的、未经申诉复查的刑事案件,经下级法院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2.超过申请再审期限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3.下级法院执行不到位申请监督的执行案件;4.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五、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生效裁判文书、答复、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以及信访申诉材料;代为申诉的须携带委托代理手续。

  2.应规范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并接受法警的安全检查;  

  3.须遵守接访秩序,不得喧哗、吵闹或无理纠缠,违者将依法严肃予以处理;

  4.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附:人民法院信访接待专线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6日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