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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食品安全、停车收费、化妆品等 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9例民生领域典型违法案例

22-12-28 08:55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编辑:刘姗

  原标题:涉及食品安全、停车收费、化妆品等——

  兰州市市场监管局 公布9例民生领域典型违法案例

  12月27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以来,9例具有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涉及食品安全、医疗广告、停车收费、化妆品等多个领域。

  1.无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生物柴油被罚9万余元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当事人郭天赐在和平镇甘肃物产物流园附近涉嫌从事无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生物柴油活动。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经检验不合格生物柴油7.02吨,并处罚没款93770.4元的行政处罚。

  2.餐厅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被罚6万元

  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榆中兴堂餐厅涉嫌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且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的违法行为。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爽口腰花等33种食品原料,并处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3.房地产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被罚6万元

  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甘肃世贸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涉嫌存在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经核实,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使用该特种设备,并处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4.生产经营不合标准菜籽油被罚5万余元

  兰州市土门墩植物油储备库有限公司生产的“祥源纯香菜籽油”经国家监督抽样检查判定为“不合格品”,构成了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植物油)的违法行为。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植物油83桶(5升/桶),并处罚没款50254元的行政处罚。

  5.生产经营不合标准酱腌菜被罚5万元

  兰州华云酱菜厂生产的“酱腌菜”经国家监督抽样检验判定为“生产经营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构成了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酱腌菜139袋(1000克/袋),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6.医院发布虚假广告案被罚2万余元

  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兰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在其门户网站网页显示有“做完手术立即下地行走”“效果显著、无一复发”“无后遗症”及“不失败修复案例”等广告词,该医院涉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内容广告的违法行为。经核实,当事人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款26415.08元的行政处罚。

  7.家具市场不按规定收停车费被罚25万余元

  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兰州雁滩家具市场物业收费人员涉嫌存在对该市场停车不足30分钟的摩托车收费2元的违法行为。经核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款254248元的行政处罚。

  8.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鸡精被罚5万余元

  兰州巨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经国家监督抽样检验判定为“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项目不符合SB/T/0731-2003《鸡精调味料》标准要求”,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鸡精调味料的违法行为。皋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款50832元的行政处罚。

  9.化妆品零售店自制化妆品被罚3万余元

  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榆中康秀杰化妆品零售店时发现,标签内容不符的“修复霜”“保湿霜”“祛痘药”等化妆品8种,自制标签32张,构成化妆品经营者自行配制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自制化妆品17瓶(罐),自制标签32张,并处罚没款30864元的行政处罚。

  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夏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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