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嘉峪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原标题: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嘉峪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中国甘肃网12月21日讯据嘉峪关日报报道
(2022年12月20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嘉峪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嘉峪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上旬在我市召开,会期2天半。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刘凯关于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嘉峪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嘉峪关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进平关于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景涛关于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辉关于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选举事项及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如遇特殊情况,本次常委会会议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前或者推迟的具体召开日期,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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